[ dǒu sù chǐ bù ]
比喻兄弟间因利害冲突而不和。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兼容。”
西汉时,高祖刘邦的六子刘长少年丧母。吕后遵照刘邦的旨意,收养了刘长。淮南王英布因举兵叛乱,兵败被杀以后,刘长被封为淮南王。 刘长依仗自己皇子的地位,异常骄横。孝文帝即位以后,他更是有恃无恐,骄蹇数不奉法。做为兄长的孝文帝对他也十分放纵。因为他和辟阳侯审食其有宿怨,以铁椎杀之,孝文帝宽赦不予治罪,使其更加骄横不法。刘长不遵守朝廷的法令,在淮南为所欲为。他乱杀无辜,乱送爵位,把自己的车马装饰得跟皇帝的一样。后来,竟派人南约闽越,北结匈奴,准备起兵谋反。 刘长谋反的事败露以后,帮着他谋反的人,杀头的杀头,被捕的被捕,刘长也被带到了长安。孝文帝免了他的死罪,废除了他的王号,遣往蜀地。在遣送途中,刘长绝食自杀。当时,一些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孝文帝逼死了自己的亲弟弟,便编了一首歌谣说:一尺布,还可以缝,一斗粟,还可以舂,兄弟二人竟不能相容。 根据这首民谣,后人引伸出“斗粟尺布”这句成语,常用来比喻兄弟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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