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7月21日,注册地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116号,法定代表人为黄晓雯。经营范围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维护、经营、开发和综合利用;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商业批发、零售;自有物业管理;城市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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