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之职所以贰令,于一邑无所不当问。
其下主簿、尉,主簿、尉乃有分职。
丞位高而逼,例以嫌不可否事。
文书行,吏抱成案诣丞,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
丞涉笔占位,署惟谨,目吏,问:“可不可?“
吏曰:“得。“
则退。
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
官虽尊,力势反出主簿、尉下。
谚数慢,必曰“丞”。
至以相訾謷。
丞之设,岂端使然哉?
博陵崔斯立,种学绩文,以蓄其有,泓涵演迤,日大以肆。
贞元初,挟其能战艺于京师,再进再屈千人。
元和初,以前大理评事言得失黜官,再转而为丞兹邑。
始至,喟曰:“官无卑,顾材不足塞职。“
既噤不得施用,又喟曰:“丞哉,丞哉!
余不负丞,而丞负余。“
则尽枿去牙角,一蹑故迹,破崖岸而为之。
丞厅故有记,坏漏污不可读。
斯立易桷与瓦,墁治壁,悉书前任人名氏。
庭有老槐四行,南墙巨竹千梃,俨立若相持,水㶁㶁循除鸣。
斯立痛扫溉,对树二松,日吟哦其间。
有问者,辄对曰:“余方有公事,子姑去。“
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
背景
《蓝田县丞厅壁记》作于元和十年(815年),当时作者四十岁,正任考功郎中兼知制诰。而作者之友崔斯立为蓝田县丞,颇不得意,所以作者为他写下这篇文章。
译文
县丞一职是用以辅佐县令的,对于一县的政事没有什么不应过问。其下是主簿、尉,主薄和尉才各有专职。县丞的地位高于主簿、尉,逼近县令,照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加可否。在公文发出之前,吏胥怀抱已拟成的案卷,到丞那儿去,卷起前面的内容,用左手夹住,右手摘出纸尾签名处,像鹅和鸭那样摇摇摆摆地进来,直立斜视,对县丞说:“您还要署一下名。”县丞拿笔望着应由自己署名的位置,谨慎地签上名字。抬头望着小吏,问:“可以了吗?”小吏说:“就这样。”然后退下。县丞不敢稍稍了解一下公文的内容,茫然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官位虽较高,实权和势力反而在主簿、尉之下。民间谚语列举闲散多余的官职,一定说到县丞,甚至把丞作为相互谩骂的话。设立县丞一职。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
博陵人崔斯立,勤学苦练,以积累学问,他的学问包容宏深,境界广阔,每天都有长进,并且逐步显露出来。贞元初年,他怀藏本领,在京城与人较量文艺,两次得中,两次折服众人。元和初年。他任大理评事,因为上疏论朝政得失而被贬官,经过两次迁谪,来到这里做县丞。刚到时,他叹息说:“官无大小,只怕自己的能力不能称职。”在只能闭口无言无所作为的现实面前,他又感慨地说:“县丞啊,县丞啊,我没有对不起县丞,县丞却对不起我!”于是完全去掉棱角,一概按照旧例,平平庸庸地去做这县丞。
县丞的办公处原来刻有一篇壁记,但房屋损坏漏水而遭污损,已无法阅读。崔斯立为之换椽易瓦,粉刷墙壁,将前任县丞的名氏全部写上。庭院里有老槐四行,南墙有大竹千株,昂首挺立,好像互不相下,水声汩汩绕庭阶而鸣。崔斯立把厅屋里外打扫干净,种上两棵相对的松树,每日在庭中吟诗。有人问他,他就回答说:“我正有公事,您暂请离开这里。”考功郎中知制诰韩愈记。
注释
蓝田县:唐代属中道京兆府,今属陕西西安市。壁记:在大厅前后墙壁上记载官职设置及变迁,表彰前任,以励来者,因而有作记的文体。丞:县丞。贰(èr):副贰、辅佐。文中作动词用。令:县令。唐代制度,京都旁的各县称为畿县(蓝田即为畿县),置令一人,丞一人。主簿、尉:均为县令、县丞之下的官职。县署内设录事、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七司,主簿领录事司,负诸司总责。尉主地方治安。分职:分理诸司,各有专职。丞位高而逼:县丞官位高于主薄、尉,如果真的管起来,很容易侵犯县令的权力。逼:迫近,侵迫。例以嫌不可否事:按照惯例为了避嫌疑而对公事不表示意见。文书行:在传布公文的时候。行:传布。成案:已成的案卷。公文由主管各司拟稿,经县令最后判行,成为定案。诣(yì):到。卷其前:卷起公文的前面部分。意即吏不需要丞知道公文的内容。钳(qián)以左手:用左手夹住(卷起的部分)。钳:用手指夹住。右手摘纸尾:用右手摘出纸尾。摘:拣出某一块地位的意思。雁鹜(wù)行:指一种走路姿态,即鹅行鸭步之意。一说,雁鹜就是鹅和鸭子。平立:站着。睨(nì):斜视。涉笔:动笔。占位:看着应当署名的地方。惟谨:很谨慎。惟:发语助词。略省:稍稍了解一下。漫:完全。数:数说,列举。慢:散慢,无关紧要,文中指闲散官职。訾(zǐ)謷(áo):诋毁。丞之设,岂端使然哉:设立县丞一职,难道本意就是如此吗?端:本。
博陵:地名,在今河北蠡县南。崔斯立:名立之,字斯立,生平不详,作者好友。种学绩文:以耕田织布为比喻,说崔斯立勤学苦练,学有根柢。绩:缉麻。以蓄其有:以积累学术修养。泓(hóng)涵演迤(yí):包孕宏深,境界广阔。日大以肆:每天都有进步,并且渐渐显露出来。贞元:唐德宗年号(—年)。战艺:以文艺与人较量,指应试。再进:崔斯立于贞元四年(年)登进士第,贞元六年(年)中博学宏词科。再屈千人:两次战胜众人。底本原作“再屈于人”,出人头地的意思。两说皆通,此据他本。元和:唐宪宗年号(—年)。大理评事:官名,掌刑法,属大理寺,上有卿、少卿、正、丞。言得失:上疏论朝政得失。黜(chù)官:被贬官。再转:经过两次迁谪。官无卑:官职不论大小。顾:只是。塞职:称职。噤(jìn):闭口不言。枿(niè)去牙角:去掉牙和角。枿:同“蘖”,绝。一蹑(niè)故迹:完全按照过去的样子。蹑:踩。崖岸:比喻原则。
桷(jué):方椽。墁(màn):涂壁的工具。这里作动词用,为涂抹。悉书:全部写上。梃(tǐng):枚,棵。底本作“挺”,此据他本。俨立:昂首挺立。㶁(guó):水声。除:庭阶。痛扫溉:彻底洒扫。吟哦:吟诗。底本无“吟”字,此据他本。考功郎中:官名,属吏部,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知制诰(gào):官名,负责起草皇帝行下的诏敕策命,一般由中书省舍人担任。作者是以考功郎中兼知制诰。
赏析
作者首先敏锐、直截地指出:“丞位高而逼”,唐代县令是正六品上,为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县丞是正八品上,为一县的副长官,以下又有主簿、尉等。因为县丞的职位略低于县令,所以说“位高”,但他假如认真尽责地办事,又可能会被认为侵犯了县令的职权。由此可以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县丞必然遭到县令的顾忌。但作者对此并没有做直接描述,而是以县丞和县吏两个形象所表现的县丞签署公文的细节,形象地再现了县丞在任中的具体情形,同时或显或隐地凸显、隐示出县丞、县吏包括县令各等人的心理。当公文发行,吏员要拿成案请县丞签署的时候,吏将公文“卷其前,钳以左手,右手摘纸尾,雁鹜行以进,平立睨丞曰:‘当署’”而县丞不仅“署惟谨”,并“目吏,问可不可”,在取得吏员的首肯后,他才安心退下,对所签署的公文,却“不敢略省,漫不知何事”。在县丞面前,县吏半卷公文,鹅行鸭步,平立,斜看等一系列极具个性化的行为神情,无不显示出他对前者的轻视、蔑视和小人仗势欺人的心态;县丞的谨言慎行,不敢越雷池一步,也将其备受挟持的情状表现得历历在目。文中虽一字未及县令,但在这两人不同于常情的神态对比中,县令的骄横、个人权力范围的不容侵犯也就在无形的衬托中俨然而出。作者细致传神的笔触,使文字的摹形达意如同绘画中工笔与写意相结合,活绘出了一幅官场讽刺图。文章用近乎白描的手法通过刻画人物言行状貌展示人物的心理,以深刻的感性形象去揭示事物本质,叩击读者心弦,取得了鲜明而强烈的效果。
文章在后半部分又以崔斯立任蓝田县丞的事迹经历对题旨加以具体佐证。被黜官降至县丞职位的崔斯立,从最初的认为官职无尊卑,“顾材不足塞职”的踌躇满志,到后来“余不负丞,而丞负余”的痛心长叹,给读者提供了充分的想象空间。一个有才能、有抱负的人是怎样在官场倾轧中被磨去棱角、萎靡心志的心路历程,不言而喻地被展现了出来。最后崔斯立虽重修壁记,但人却如赋闲般日日吟哦于松林间,并冠冕堂皇地躲避过问公事。一句“余方有公事,子姑去”,使作品对唐朝这类政治现状的深刻嘲讽,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
厅壁记本是一种记叙前后任为政履历的官样文章,但作者写来,却一点也不板滞。它一反旧例,具体描绘县丞在文书上签字的情景,只用寥寥数语,就把县吏仗势欺人、县丞逆来顺受的神态刻画得栩栩如生,酷似一篇文笔洗练而生动的微型小说,而县丞有职无权、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也就昭然若揭了。这样充满着辛辣的讽刺意味的文章,在厅壁记中真可谓别具一格。
猜您喜欢
修顿首再拜,白司谏足下:某年十七时,家随州,见天圣二年进士及第榜,始识足下姓名。
是时予年少,未与人接,又居远方,但闻今宋舍人兄弟,与叶道卿、郑天休数人者,以文学大有名,号称得人。
而足下厕其间,独无卓卓可道说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
其后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师,足下已为御史里行,然犹未暇一识足下之面。
但时时于予友尹师鲁问足下之贤否。
而师鲁说足下:“正直有学问,君子人也。“
予犹疑之。
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学问者,必能辨是非。
以不可屈之节,有能辨是非之明,又为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无异众人,是果贤者耶!
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
自足下为谏官来,始得相识。
侃然正色,论前世事,历历可听,褒贬是非,无一谬说。
噫!
持此辩以示人,孰不爱之?
虽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
是予自闻足下之名及相识,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
今者推其实迹而较之,然后决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范希文贬官后,与足下相见于安道家。
足下诋诮希文为人。
予始闻之,疑是戏言;及见师鲁,亦说足下深非希文所为,然后其疑遂决。
希文平生刚正、好学、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
今又以言事触宰相得罪。
足下既不能为辨其非辜,又畏有识者之责己,遂随而诋之,以为当黜,是可怪也。
夫人之性,刚果懦软,禀之于天,不可勉强。
虽圣人亦不以不能责人之必能。
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惧饥寒而顾利禄,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祸,此乃庸人之常情,不过作一不才谏官尔。
虽朝廷君子,亦将闵足下之不能,而不责以必能也。
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无愧畏,便毁其贤以为当黜,庶乎饰己不言之过。
夫力所不敢为,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过,此君子之贼也。
且希文果不贤邪?
自三四年来,从大理寺丞至前行员外郎,作待制日,日备顾问,今班行中无与比者。
是天子骤用不贤之人?
夫使天子待不贤以为贤,是聪明有所未尽。
足下身为司谏,乃耳目之官,当其骤用时,何不一为天子辨其不贤,反默默无一语;待其自败,然后随而非之。
若果贤邪?
则今日天子与宰相以忤意逐贤人,足下不得不言。
是则足下以希文为贤,亦不免责;以为不贤,亦不免责,大抵罪在默默尔。
昔汉杀萧望之与王章,计其当时之议,必不肯明言杀贤者也。
必以石显、王凤为忠臣,望之与章为不贤而被罪也。
今足下视石显、王凤果忠邪?
望之与章果不贤邪?
当时亦有谏臣,必不肯自言畏祸而不谏,亦必曰当诛而不足谏也。
今足下视之,果当诛邪?
是直可欺当时之人,而不可欺后世也。
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惧后世之不可欺邪?
况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来,进用谏臣,容纳言论,如曹修古、刘越虽殁,犹被褒称。
今希文与孔道辅皆自谏诤擢用。
足下幸生此时,遇纳谏之圣主如此,犹不敢一言,何也?
前日又闻御史台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职言事,是可言者惟谏臣尔。
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无得言者也。
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当去之,无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
昨日安道贬官,师鲁待罪,足下犹能以面目见士大夫,出入朝中称谏官,是足下不复知人间有羞耻事尔。
所可惜者,圣朝有事,谏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书在史册,他日为朝廷羞者,足下也。
《春秋》之法,责贤者备。
今某区区犹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绝足下,而不以贤者责也。
若犹以谓希文不贤而当逐,则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尔。
愿足下直携此书于朝,使正予罪而诛之,使天下皆释然知希文之当逐,亦谏臣之一効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论希文之事。
时坐有他客,不能尽所怀。
故辄布区区,伏惟幸察,不宣。
修再拜。
榜舟南山下,上上不得返。
幽事随去多,孰能量近远。
阴沈过连树,藏昂抵横坂。
石粗肆磨砺,波恶厌牵挽。
或倚偏岸渔,竟就平洲饭。
点点暮雨飘,梢梢新月偃。
馀年懔无几,休日怆已晚。
自是病使然,非由取高蹇。
南溪亦清驶,而无楫与舟。
山农惊见之,随我劝不休。
不惟儿童辈,或有杖白头。
馈我笼中瓜,劝我此淹留。
我云以病归,此已颇自由。
幸有用馀俸,置居在西畴。
囷仓米谷满,未有旦夕忧。
上去无得得,下来亦悠悠。
但恐烦里闾,时有缓急投。
愿为同社人,鸡豚燕春秋。
足弱不能步,自宜收朝迹。
羸形可舆致,佳观安事掷。
即此南坂下,久闻有水石。
拖舟入其间,溪流正清激。
随波吾未能,峻濑乍可刺。
鹭起若导吾,前飞数十尺。
亭亭柳带沙,团团松冠壁。
归时还尽夜,谁谓非事役。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
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
或不给,则加鞭箠焉。
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
曰:“否也,天生也。“
曰:“非公不得而取与?“
曰:“否也,皆得而取也。“
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
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
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
惟其昏而未觉也。
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
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
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
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
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
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
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
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
事佛求福,乃更得祸。
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
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
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
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
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
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
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
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
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
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
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
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
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
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
臣某诚惶诚恐。
分类: 劝谏
长安交游者,贫富各有徒。
亲朋相过时,亦各有以娱。
陋室有文史,高门有笙竽。
何能辨荣悴,且欲分贤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