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之道,当先治心。
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
非一动之为利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
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
凡战之道,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
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而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
故士常蓄其怒、怀其欲而不尽。
怒不尽则有馀勇,欲不尽则有馀贪。
故虽并天下,而士不厌兵,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
不养其心,一战而胜,不可用矣。
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
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听命,夫安得不愚?
夫惟士愚,而后可与之皆死。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
邓艾缒兵于蜀中,非刘禅之庸,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彼固有所侮而动也。
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敌,而又以敌自尝,故去就可以决。
凡主将之道,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
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知节则不穷。
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后有以支大利大患。
夫惟养技而自爱者,无敌于天下。
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
兵有长短,敌我一也。
敢问:“吾之所长,吾出而用之,彼将不与吾校;吾之所短,吾蔽而置之,彼将强与吾角,奈何?“
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却;吾之所长,吾阴而养之,使之狎而堕其中。
此用长短之术也。“
善用兵者,使之无所顾,有所恃。
无所顾,则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则知不至于必败。
尺箠当猛虎,奋呼而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而却步,人之情也。
知此者,可以将矣。
袒裼而案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而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
故善用兵者以形固。
夫能以形固,则力有馀矣。
译文
作为将领的原则,应当首先修养心性。必须做到泰山在眼前崩塌而面不改色,麋鹿在身边奔突而不眨眼睛,然后才能够控制利害因素,才可以对付敌人。
军事崇尚正义。如果不合乎正义,即使有利可图也不要行动。并非一动就有危害,而是因为后来将有不能应付的事情发生。只有正义能够激愤士气,用正义激愤士气,就可以投入一切战斗。
作战的措施大致是:当战争尚未发生的时候,要积蓄财力;当战争即将发生的时候,要培养战斗力;当战争已经打起来的时候,要培养士气;当战争已经取得胜利的时候,就要修养心性。小心谨慎地设置报警的烽火,严格认真地在边境巡逻放哨,使农民无所顾忌,安心耕种,这就是积蓄财力的做法。用丰盛的酒食等物慰劳战士,让他们悠闲自在,养精蓄锐,这就是培养战斗力的做法。取得小的胜利,要使战士感到更加紧迫;受到小的挫折,要让战士得到更大的激励,这就是培养士气的做法。使用战士要注意不让他们完全实现自己的欲望,这就是修养心性的做法。所以战士们常常积蓄着怒气,心中怀有欲望却不能完全实现。怒气没有消除干净就有余勇可贾,欲望没有完全实现就将继续追求,所以即使吞并了天下,战士也不厌恶打仗。这就是黄帝的军队经历了七十次战斗也不懈怠的原因。如果不修养心性,战士们打了一次胜仗后就不能继续作战了。
将领要聪明而严厉,战士要愚昧。聪明就不可预测,严厉就不可冒犯,所以战士们都把自身完全交出来听从命令,怎么能不愚昧呢?惟其战士愚昧,然后才能跟他们一道舍生忘死。
大凡出动军队,要了解敌方的君主,了解敌方的将领,然后才能够在危险的地方出兵。魏将邓艾率兵伐蜀汉,从阴平小道行无人之地七百余里,用绳子拴着士兵从山上坠下深谷,如果不是蜀汉后主刘禅昏庸无能,那么百万大军也可以坐而捆绑擒获。邓艾本来就对刘禅轻慢,所以才出兵于危险之地。因此,古代的良将,能用大军去试探敌人的强弱、虚实,同时也用敌人的反应来衡量自己,这样就可以决定行动方针了。
作为主将的原则是:明白道理然后可以出兵,了解形势然后可以增兵,懂得节制然后可以用兵。明白道理就不会屈服,了解形势就不会丧气,懂得节制就不会困窘。见了小利益不轻举妄动,遇上小祸难不回避。小利益、小祸难不值得辱没我的本领,然后才能够应付大利益、大祸难。只有善于蓄养本领又爱惜自己军队的人,才无敌于天下。所以一忍可以抵御百勇,一静可以控制百动。
军队自有长处和短处,无论敌我都如此。请问:我方的长处,我拿出来运用,敌人却不与我较量;我方的短处,我隐蔽起来,敌人却竭力与我对抗,怎么办呢?回答道:我方的短处,我故意显露出来,使敌人心生疑虑而退却;我方的长处,我暗中隐蔽起来,使敌人轻慢而陷人圈套。这就是灵活运用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的方法。
善于用兵打仗的人,要使战士们没有什么顾忌但有所依靠。战士们没有什么顾忌,就知道牺牲了也不值得可惜;有所依靠,就知道不至于一定失败。手握一尺长的鞭子,面对着猛虎,敢于奋力呐喊而挥鞭打击;空着手遇上了蜥蜴,也会吓得面容变色连连后退,这是人之常情。懂得这个道理,就可以带兵了。假如赤身露臂但手握着剑,那大力士乌获也不敢逼近;要是头戴着盔,身穿铠甲,靠着武器而睡觉,那小童也敢弯弓射杀了。所以善于用兵打仗的人,利用各种条件来巩固自己;能够利用各种条件来巩固自己,那就威力无穷了。
注释
治心:指锻炼培养军事上的胆略、意志和吃苦的精神等。麋:麋鹿,鹿类的一种。左:附近。瞬:眨眼。制:掌握。
上:通“尚”,崇尚。怒:激发。
烽燧:即烽火,古代边防报警的信号。白天放烟叫“烽”,夜间燃火叫“燧”。斥堠:古代用来瞭望敌情的土堡,这里指放哨、瞭望。犒:犒赏,旧指用酒食或财物慰劳将士。优游:闲暇自得的样子。挫:挫折,这里指打了败仗。厉:激励。并天下:兼并天下。黄帝:传说中我国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相传曾在战争中多次取胜,打败了炎帝、蚩尤,成为部落联盟的领袖。殆:通“怠”,懈怠。
智:有智慧。严:有威严。欲:应该。委:委屈。
邓艾缒兵于蜀中:邓艾,三国时魏国的将领,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年),他率兵从一条艰险的山路进攻蜀汉,山高谷深,士兵都用绳子系着放下山去,邓艾自己也用毡布裹着身体,滑下山去。缒,系在绳子上放下去。刘禅:三国时蜀后主,小名阿斗,刘备之子,公元223年至263年在位。侮:轻视、轻侮。尝:试探,检验。
节:节制。沮:沮丧。辱:玷污。技:本领。支:经得起,对付得了。
校:较量。角:角斗。抗:高,引申为突出地。暴:显露。却:退。狎:轻忽。堕:落。
蜥蜴:一种爬行动物,形似壁虎,俗称“四脚蛇”。袒裼:脱衣露体。乌获:战国时秦国的大力士,相传能力举千钧。冠胄衣甲:戴着头盔,穿着铠甲。胄,盔。冠、衣,都用作动词。据兵:靠着兵器。以形固:指利用各种有利形势来巩固自己。以,凭借,利用。形,各种有利的形式和条件。固,巩固。
赏析
本文是《权书》(苏洵的一组策论,共十篇)中的一篇,逐节论述用兵的方法,分治心、尚义、养士、智愚、料敌、审势、出奇、守备等八个方面,而以治心(即将帅的思想与军事素养)为核心,所以标题叫“心术”。其中包含着一些朴素的辩证法观点,但也有诸如“怀其欲而不尽”、“士欲愚”之类的封建权术。全篇段落分明,井井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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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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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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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
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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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
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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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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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