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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哀伯谏纳郜鼎

先秦 · 左丘明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分类: 古文观止  劝谏  寓理 

左丘明: 古文观止  劝谏  寓理 

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译注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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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臧哀伯谏纳郜鼎

先秦 · 左丘明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分类: 古文观止  劝谏  寓理 

左丘明: 古文观止  劝谏  寓理 

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译注内容整理自网络(或由匿名网友上传),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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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臧哀伯谏纳郜鼎

先秦 · 左丘明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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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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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
前盟口血未乾,足以结信矣。
以盟为无益乎?
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而胡重于鬼神而自轻也。“
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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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子家告赵宣子

先秦 · 左丘明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
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
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
八月,寡君又往朝。
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
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
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
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无以加焉。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
’又曰:‘鹿死不择音。
’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
铤而走险,急何能择?
命之罔极,亦知亡矣。
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
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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驹支不屈于晋

先秦 · 左丘明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
范宣子亲数诸朝。
曰:“来,姜戎氏。
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
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
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
诘朝之事,尔无与焉!
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
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
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
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
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
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
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
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
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
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
不与于会,亦无瞢焉。“
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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