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
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凿,昭其俭也;衮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鸾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
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
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
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以明示百官。
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
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
郜鼎在庙,章孰甚焉?
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于大庙。
其若之何?“
公不听。
背景
《臧哀伯谏纳郜鼎》选自《左传·桓公二年》。前710年的春天,宋国太宰华父督杀死司马孔父嘉,并占有了孔父嘉“美而艳”的妻子。宋殇公为此很生气,华父督害怕,就干脆把殇公也杀了,另立宋庄公。华父督为了取得各诸侯国对此事的默认,先后对齐、陈、郑、鲁等国进行贿赂。鲁桓公接受了宋国送给的郜鼎,并把它安放在太庙里。鲁国大夫臧哀伯认为这样做“非礼”,会导致官员腐败,甚至导致国家败亡。于是对桓公进行劝谏。
译文
夏四月,鲁桓公从宋国取得原属郜国的传国大鼎,放进太庙,这是不符合礼仪的。
臧哀伯规劝桓公说:“作百姓君主的人,要发扬德行,堵塞违礼的行为,以便监察百官,就这样还怕有不足之处,还要显示各种美德以传示子孙。所以那清静肃穆的太庙用茅草做屋顶,祭祀天地的车子用草席做垫子,祭祀用的肉汁不用五味调和,黍稷、糕饼等祭品不用舂过的好米,这些是为了显示节俭。祭祀的礼服、礼冠,蔽膝、大圭,腰带、裙子、绑腿、靴子、冠上的横簪、冠旁的填绳、系冠的带子、冠顶的盖版,这些是为了显示等级上的差别。玉垫、刀饰、革带、带穗、旌旗上的飘带、马颈上的革带,这些是为了显示数量上的差别。礼服上火形、龙形、斧形、弓形等花纹,这些是为了显示纹彩上的差别。用五色绘出各种图象来装饰器物服饰,这是为了显示器物物色的差别。马铃、大小车铃、旗铃,是为了显示声音节奏,旌旗上画的日、月、星辰,是为了显示光明。所谓德行,就是节俭而有法度,事物的增减都有一定的数量,并用纹彩和颜色加以标志,用声音和光亮加以表现,以此来监察百官,百官这才警戒畏惧,而不敢违反法度。现在君王毁灭德行,树立违礼的坏榜样,把别国贿赂的宝器安放在太庙里,以此明白昭示百官。百官都来效法,君王又用什么去惩罚他们呢?国家的衰败,是由于官吏不走正道。官吏丧失德行,则是由于国君宠爱和贿赂风行的原故。郜鼎放在鲁国的太庙,还有比这更公开的贿赂吗?武王打败殷商,将九鼎搬到王城,义士尚有批评他的,更何况将标志违礼作乱的贿赂之器放在太庙,又该怎么样呢?”桓公不听。
注释
郜:国名,姬姓,开国国君是周文王的一个庶子,春秋时为宋国所灭,其故地在今山东成武县东南。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物,又因常常用作旌功记绩的礼器,所以又作为传国重器,其形制一般为三足两耳。宋:国名,春秋时为十二诸侯之一,开国国君为殷纣王的庶兄微子,其地在今河南东部及山东、江苏和安徽三省之间。大庙:即太庙,天子或诸侯国国君的祖庙。
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yuè)席,大(tài)羹(gēng)不致,粢(zī)食不凿,昭其俭也;衮(ɡǔn)冕(miǎn)黻(fú)珽(tǐnɡ),带裳(chánɡ)幅舄(xì),衡紞(dǎn)纮(hónɡ)綖(yán),昭其度也;藻率鞞(bǐnɡ)鞛(běnɡ),鞶(pán)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fǔ)黻(fú),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yánɡ)鸾(luán)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qí)旗,昭其明也。
赏析
《臧哀伯谏纳郜鼎》的中心内容是臧哀伯批评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并“纳于大庙”这件事的“非礼”。那么,到底什么是礼呢?礼的范畴极其广泛,内容极其复杂,但一言以蔽之,就是本书《郑庄公戒饬守臣》一文的评论文字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如果用今天更切合礼的历史本质的话说,它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贵族等级制度下的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它规范并制约着上自天子下至百姓所有社会成员的思想和言行。所以,删改《春秋》的孔夫子才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君子“约之以礼”《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联系古今关于礼的界说和孔夫子这些关于礼的言论,就不难理解作为鲁大夫的臧哀伯为什么非要冒着触怒鲁桓公的风险,向他“发表”这篇谏辞了;也就不难理解《臧哀伯谏纳郜鼎》一开始就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非礼也”了。
臧哀伯这篇谏辞,并不先说鲁桓公“取郜大鼎于宋,纳于大庙”这件事如何不对,而是以高屋建瓴之势,首先提出“君人者”最根本的社会职责是“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接着就从礼制这个大视角,连用七个排比句,从七个方面,即“昭其俭”、“昭其度”、“昭其数”、“昭其文”、“昭其物”、“昭其声”、“昭其明”,来阐明君主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根本社会责任;然后,话锋一转,才落到桓公“纳郜鼎”这件“灭德立违”的事情上来。并在指出这一事件必将导致的恶劣后果以后,还用周武王克商后“迁九鼎于雒邑”招来“义士”非议的历史教训,警醒鲁桓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种“灭德立违”的错误举措的危害性。这篇谏辞如此行文,不仅条理清楚,层次分明,结构谨严,具有强烈的逻辑能力,而且气势显得特别恢弘,具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至于谏辞中用了近乎后世才产生的赋的手法,铺叙大量我们今天颇感陌生的具体事物,那也是行文的需要,因为这些事物都和当时的典章制度有密切关系。
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任何一种文化在它的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许多或厚或薄的积淀层,而每个积淀层都会或深或浅地打上它的时代烙印。因此,在阅读和欣赏此文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去审视,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去分析,去感悟,抛弃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可以肯定地说,“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云云,直到今天,其“合理内核”还有很好的垂诫作用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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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
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栾盈出奔楚。
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
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
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
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
’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
叔向弗应,出不拜。
其人皆咎叔向。
叔向曰:“必祁大夫。“
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
何也?“
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
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
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
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
’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
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
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
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
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
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
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
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
得杨八书,知足下遇火灾,家无余储。
仆始闻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
盖将吊而更以贺也。
道远言略,犹未能究知其状,若果荡焉泯焉而悉无有,乃吾所以尤贺者也。
足下勤奉养,乐朝夕,惟恬安无事是望也。
今乃有焚炀赫烈之虞,以震骇左右,而脂膏滫瀡之具,或以不给,吾是以始而骇也。
凡人之言皆曰,盈虚倚伏,去来之不可常。
或将大有为也,乃始厄(è)困震悸,于是有水火之孽,有群小之愠。
劳苦变动,而后能光明,古之人皆然。
斯道辽阔诞漫,虽圣人不能以是必信,是故中而疑也。
以足下读古人书,为文章,善小学,其为多能若是,而进不能出群士之上,以取显贵者,盖无他焉。
京城人多言足下家有积货,士之好廉名者,皆畏忌,不敢道足下之善,独自得之心,蓄之衔忍,而不能出诸口。
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
一出口,则嗤嗤者以为得重赂。
仆自贞元十五年,见足下之文章,蓄之者盖六七年未尝言。
是仆私一身而负公道久矣,非特负足下也。
及为御史尚书郎,自以幸为天子近臣,得奋其舌,思以发明足下之郁塞。
然时称道于行列,犹有顾视而窃笑者。
仆良恨修己之不亮,素誉之不立,而为世嫌之所加,常与孟几道言而痛之。
乃今幸为天火之所涤荡,凡众之疑虑,举为灰埃。
黔其庐,赭其垣,以示其无有。
而足下之才能,乃可以显白而不污,其实出矣。
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
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
宥而彰之,使夫蓄于心者,咸得开其喙;发策决科者,授子而不栗。
虽欲如向之蓄缩受侮,其可得乎?
于兹吾有望于子,是以终乃大喜也。
古者列国有灾,同位者皆相吊。
许不吊灾,君子恶之。
今吾之所陈若是,有以异乎古,故将吊而更以贺也。
颜、曾之养,其为乐也大矣,又何阙焉?
足下前章要仆文章古书,极不忘,候得数十篇乃并往耳。
吴二十一武陵来,言足下为《醉赋》及《对问》,大善,可寄一本。
仆近亦好作文,与在京城时颇异,思与足下辈言之,桎梏甚固,未可得也。
因人南来,致书访死生。
不悉。
宗元白。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
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
爱共叔段,欲立之。
亟请于武公,公弗许。
及庄公即位,为之请制。
公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
佗邑唯命。“
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祭仲曰:“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将不堪。“
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
对曰:“姜氏何厌之有!
不如早为之所,无使滋蔓,蔓难图也。
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
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于己。
公子吕曰:“国不堪贰,君将若之何?
欲与大叔,臣请事之;若弗与,则请除之。
无生民心。“
公曰:“无庸,将自及。“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至于廪延。
子封曰:“可矣,厚将得众。“
公曰:“不义,不暱,厚将崩。“
大叔完聚,缮甲兵,具卒乘,将袭郑。
夫人将启之。
公闻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
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诸鄢。
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书曰:“郑伯克段于鄢。“
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
不言出奔,难之也。
遂寘姜氏于城颍,而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
既而悔之。
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
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公曰:“尔有母遗,繄我独无!”
颍考叔曰:“敢问何谓也?“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
对曰:“君何患焉?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
公从之。
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
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
遂为母子如初。
君子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
《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其是之谓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