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过泰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壹似重有忧者。“
而曰:“然。
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夫子曰:“何为不去也?“
曰:“无苛政。“
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出自《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檀弓下》。
译文
孔子路过泰山边,有个妇人在坟墓旁哭得很悲伤。孔子扶着车前的伏手板听着,派子路问她说:“你这样哭,真好像不止一次遭遇到不幸了。”她就说:“是啊!以前我公公死在老虎口中,我丈夫也死在老虎口中,现在我儿子又被虎咬死了。”孔子说:“为什么不离开这里呢?”妇女回答说:“(因为)这里没有残暴的政令。”孔子说:“子路要记住,残暴的政令比老虎还要可怕!”
注释
式:同“轼”,车前的伏手板,这里用作动词扶着车前的扶手板。子路(前542——前480):孔子弟子,鲁国卞(今山东省泗水县)人,仲氏,名由,一字季路。壹:真是,实在。而:乃。然:是这样的。舅:丈夫的父亲(指公公)。古以舅姑称公婆。焉:于此,在此。去:离开。苛政:繁重的徭役赋税。小子:古时长辈对晚辈,或老师对学生的称呼。识:同“志”,记住。
赏析
这篇文章通过“苛政”与“猛虎”的绝妙对比,形象生动地揭露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本性,对封建暴政的鞭挞入木三分。祖孙三代命丧虎口,令人悲悯。但可悲的不在于老虎吃人,而在于以身饲虎却难舍其地。那悲凄老妇的一席话,那一条条离去的鲜活生命,是对当政者,尤其是昏庸残暴者的血泪控诉。孔子提出“德治”,“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论语·为政》);孟子提出施“仁政”,“君行仁政,斯民亲其上,死其长也”(《孟子·梁惠王下》)。表达的都是儒家的政治主张。这则故事,形象地说明了“苛政猛于虎”的道理,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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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哲理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
但思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可怜石头城。
宁为袁粲死。
不作褚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