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采流水,蓬蓬远春。
窈窕深谷,时见美人。
碧桃满树,风日水滨。
柳阴路曲,流莺比邻。
乘之愈往,识之愈真。
如将不尽,与古为新。
分类: 议论
司空图: 议论
译文
闪动的流水鲜明耀眼,无边的阳春繁花烂漫。
在幽静的山谷里,又有美人出现。
碧桃的花满树争艳,随着和风摇曳在水边。
柳荫掩映,小路弯弯,群莺软语,接连不断。
作品越是深入这样的纤秾情景,就越能写得真切自然。
适时探究,永不停步,就会和历代佳作同样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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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为乡,乡不可为也;以乡为国,国不可为也;以国为天下,天下不可为也。
以家为家,以乡为乡,以国为国,以天下为天下。
毋曰不同生,远者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
如地如天,何私何亲?
如月如日,唯君之节!
御民之辔,在上之所贵;道民之门,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恶。
故君求之,则臣得之;君嗜之,则臣食之;君好之,则臣服之;君恶之,则臣匿之。
毋蔽汝恶,毋异汝度,贤者将不汝助。
言室满室,言堂满堂,是谓圣王。
城郭沟渠,不足以固守;兵甲强力,不足以应敌;博地多财,不足以有众。
惟有道者,能备患於未形也,故祸不萌。
天下不患无臣,患无君以使之;天下不患无财,患无人以分之。
故知时者,可立以为长;无私者,可置以为政;审於时而察於用,而能备官者,可奉以为君也。
缓者,後於事;吝於财者,失所亲;信小人者,失士。
万里隋城在,三边虏气衰。
沙填孤障角,烧断故关碑。
马色经寒惨,雕声带晚悲。
将军正闲暇,留客换歌辞。
乐府翻来占太平,风光无处不含情。
千门万户喧歌吹,富贵人间只此声。
撼晚梳空不自持,与君同折上楼时。
春风还有常情处,系得人心免别离。
灞亭东去彻隋堤,赠别何须醉似泥。
万里往来无一事,便帆轻拂乱莺啼。
台城细仗晓初移,诏赐千官禊饮时。
绿帐远笼清珮响,更曛晴日上龙旗。
桃源仙子不须夸,闻道惟栽一片花。
何似浣纱溪畔住,绿阴相间两三家。
偶然楼上卷珠帘,往往长条拂枕函。
恰值小娥初学舞,拟偷金缕押春衫。
池边影动散鸳鸯,更引微风乱绣床。
直待玉窗尘不起,始应金雁得成行。
稻畦分影向江村,憔悴经霜只半存。
昨日流莺今不见,乱萤飞出照黄昏。
客泪休沾汉水滨,舞腰羞杀汉宫人。
狂风更与回烟帚,扫尽繁花独占春。
游人莫叹易凋衰,长乐荣枯自有期。
看取明年春意动,更于何处最先知。
昔年行乐及芳时,一上丹梯桂一枝。
笑问江头醉公子,饶君满把麹尘丝。
渡头残照一行新,独自依依向北人。
莫恨乡程千里远,眼中从此故乡春。
絮惹轻枝雪未飘,小溪烟束带危桥。
邻家女伴频攀折,不觉回身罥翠翘。
处处萦空百万枝,一枝枝好更题诗。
隔城远岫招行客,便与朱楼当酒旗。
锦城分得映金沟,两岸年年引胜游。
若似松篁须带雪,人间何处认风流。
日暖津头絮已飞,看看还是送君归。
莫言万绪牵愁思,缉取长绳系落晖。
大堤时节近清明,霞衬烟笼绕郡城。
好是梨花相映处,更胜松雪日初晴。
圣主千年乐未央,御沟金翠满垂杨。
年年织作升平字,高映南山献寿觞。
望夷宫中鹿为马,秦人半死长城下。
避时不独商山翁,亦有桃源种桃者。
此来种桃经几春,采花食实枝为薪。
儿孙生长与世隔,虽有父子无君臣。
渔郎漾舟迷远近,花间相见因相问。
世上那知古有秦,山中岂料今为晋。
闻道长安吹战尘,春风回首一沾巾。
重华一去宁复得,天下纷纷经几秦。
巡礼诸方遍,湘南频有缘。
焚香老山寺,乞食向江船。
纱碧笼名画,灯寒照净禅。
我来能永日,莲漏滴寒泉。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