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背景
这首诗大约作于东晋安帝义熙四年(408年),当时陶渊明四十四岁。
译文
白发覆垂在两鬓,我身已不再结实。
身边虽有五男儿,总不喜欢纸与笔。
阿舒已经十六岁,懒惰无人能相比。
阿宣快到十五岁,也是无心去学习。
阿雍阿端年十三,竟然不识六与七。
通儿年龄近九岁,只知寻找梨与栗。
天命如果真如此,姑且饮酒莫论理。
注释
责子:对儿子的责备、批评。被:同“披”,覆盖,下垂。鬓:面颊两旁近耳的头发。肌肤:指身体。实:结实。
五男儿:五男儿:陶渊明有五个儿子,大名分别叫俨、俟、份、佚、佟,小名分别叫舒、宣、雍、端、通。这首诗中皆称小名。好:喜欢,爱好。纸笔:这里代指学习。
二八:即十六岁。故:同“固”,本来,一向。一作“固”。无匹:无人能比。匹,字形近于“二”、“八”之合,这里用了析字的修辞法。
行:行将,将近。志学:指十五岁。文术:指读书、作文之类的事情。
六与七:六加七等于十三,这里用了数字的离合。
垂九龄:将近九岁。垂,即将到。觅:寻觅,寻找。
天运:天命,命运。苟:如果。杯中物:指酒。
赏析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按,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
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背景
这首诗大约作于东晋安帝义熙四年(408年),当时陶渊明四十四岁。
译文
白发覆垂在两鬓,我身已不再结实。
身边虽有五男儿,总不喜欢纸与笔。
阿舒已经十六岁,懒惰无人能相比。
阿宣快到十五岁,也是无心去学习。
阿雍阿端年十三,竟然不识六与七。
通儿年龄近九岁,只知寻找梨与栗。
天命如果真如此,姑且饮酒莫论理。
注释
责子:对儿子的责备、批评。被:同“披”,覆盖,下垂。鬓:面颊两旁近耳的头发。肌肤:指身体。实:结实。
五男儿:五男儿:陶渊明有五个儿子,大名分别叫俨、俟、份、佚、佟,小名分别叫舒、宣、雍、端、通。这首诗中皆称小名。好:喜欢,爱好。纸笔:这里代指学习。
二八:即十六岁。故:同“固”,本来,一向。一作“固”。无匹:无人能比。匹,字形近于“二”、“八”之合,这里用了析字的修辞法。
行:行将,将近。志学:指十五岁。文术:指读书、作文之类的事情。
六与七:六加七等于十三,这里用了数字的离合。
垂九龄:将近九岁。垂,即将到。觅:寻觅,寻找。
天运:天命,命运。苟:如果。杯中物:指酒。
赏析
此诗先说自己老了:“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这两句写老相写得好,特别是后一句说自己肌肤松弛也不再丰满了,这话少见有人道出。后面是写儿子不中用:“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总写一笔五个儿子不喜读书,不求上进。下面分写:“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阿舒是老大,十六岁了,而懒惰无比。“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术。”阿宣是老二,行将十五岁了,就是不爱学写文章。这里语意双关,到了“志学”的年龄而不志于学。“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雍、端两个孩子都十三岁了,但不识数,六与七都数不过来。“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通子是老五,快九岁了,只知贪吃,不知其它。“垂”与前“行”义同,都是将近的意思。按,这里用了“孔融让梨”的典故。《后汉书·孔融传》注引孔融家传,谓孔融四岁时就知让梨。而阿通九岁了却是如此,可见蠢笨。作者将儿子一一数落了一番后,感到很失望,说“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这两句意思是:假若天意真给了他这些不肖子,那也没有办法,还是喝酒吧。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关于它的用意,后代的两个大诗人有很不相同的理解。一个是杜甫,一个是黄庭坚。杜甫的意见是认为《责子》此诗是在批评儿子不求上进,而黄庭坚予以否认。诗题为“责子”,诗中确实有对诸子责备的意思,作者另有《命子》诗及《与子俨等疏》,对诸子为学、为人是有着严格的要求的。陶渊明虽弃绝仕途,但并不意味着脱离社会、脱离文明、放弃对子女教育的责任,他还有种种常人之情,对子女成器与否的挂虑,就是常情之一。杜甫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此诗的。但是,杜甫的理解又未免太认真、太着实了些。批评是有的,但诗的语句是诙谐的,作者不是板着面孔在教训,而是出以戏谑之笔,又显出一种慈祥、爱怜的神情。可以说,儿子的缺点都是被夸大了的,漫画化了的,在叙说中又采用了一些有趣的修辞手法,体现出作者下笔时的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心情。这是带着笑意的批评,是老人的舐犊情深。这样看来,黄庭坚的体会又是颇为精妙的。
用诗来描写儿女情态,首见左思《娇女诗》,唐代不少诗人都写有这方面作品,陶渊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这对诗歌题材的扩大及日常化是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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