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俄強迫清政府訂立的關於結束第二次鴉片戰爭的不平等條約。1860年10月在北京簽訂。主要內容為:增開天津為通商口岸;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給英、法兩國的賠款各增至八百萬兩。11月,沙俄也強迫清政府訂立《北京條約》。規定:開放喀什噶爾(今喀什市)為商埠;割取烏蘇裏江以東約40萬平方千米的中國領土。
漢語詞典收錄了近50萬個詞語,包含詞語的解釋、例句和翻譯,詞庫仍在不斷更新中。
詞典數據主要來源於新華字典,以及通過機器學習從海量的互聯網內容中挖掘出尚未被新華字典收錄的流行詞語,用於補充詞庫,方便大家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