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
2.提出犯人進行審訊。
提審 tíshěn(1)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進行審訊(2)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級法院把下級法院尚未判決或已經判決的案件提來自行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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