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守符节。谓不辱君命。
握节(握节)持守符节。谓不辱君命。《左传·文公八年》:“司马握节以死,故书以官。” 唐 杜甫 《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诗:“燃脐 郿坞 败,握节 汉 臣回。” 明 刘若愚 《酌中志·内臣职掌纪略》:“其有 桀 犬,婴此汤罗,衔须义愤,终乎握节,各狥所奉,咸有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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