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朝隐(665—734年) ,字光国,京兆郡三原县(今陕西省三原县)人。唐朝时期大臣。进士及第,授临汾县尉,累迁大理寺丞。刚正不阿,奉命审理“五王案”,坐罪贬为闻喜令。唐睿宗复位,授侍御史、长安令。得罪成安公主,出任检校礼部侍郎、绛州刺史。开元二年(714),出任吏部侍郎,负责选拔人才。出任滑、同二州刺史,迁河南尹,政令清严,豪右屏迹。开元十年,授大理寺卿,执法严格。历任岐州刺史、扬州大督都府长史、大理卿、御史大夫、太常卿,册封金城县伯。开元二十一年(733),出任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采访处置使。开元二十二年,卒于岭南,时年七十岁,追赠吏部尚书,谥号为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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