晩明宮廷三案之一。明光宗於泰昌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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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位後數日即病。司禮監秉筆兼掌禦藥房太監崔文升下瀉藥,病益劇。鴻臚寺丞李可灼進紅丸,自稱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覺舒暢。又命進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當時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鄭貴妃指使下毒,朝野議論不一。後崔文升發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賢專政時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總督漕運。紅丸案與'梃擊案'﹑'移宮案'合稱為晩明三案。三案之爭,明亡始止。參閱清穀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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