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為練兵所需軍餉而征收的一種苛稅。崇禎十二年下令抽練邊兵和加練民兵,於是加征田賦每畝練餉銀一分,全國共征收七百三十萬兩。與遼餉﹑剿餉當時並稱為'三餉'。見《明史.食貨志二》。
清代練兵的軍需費用。
練餉(liàn xiǎng):1、明末為練兵所需軍餉而征收的一種苛稅。2、清代練兵的軍需費用。
漢語詞典收錄了近50萬個詞語,包含詞語的解釋、例句和翻譯,詞庫仍在不斷更新中。
詞典數據主要來源於新華字典,以及通過機器學習從海量的互聯網內容中挖掘出尚未被新華字典收錄的流行詞語,用於補充詞庫,方便大家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