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足;抬腳。
指舉動。
jǔ zhǐ ㄐㄨˇ ㄓㄧˇ舉趾(舉趾)(1).舉足;抬腳。《詩·豳風·七月》:“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子,饁彼南畝。” 朱熹 《集傳》中解釋為:“舉趾,舉足而耕也。” 漢 劉向 《列女傳·齐桓衛姬》:“今妾望君舉趾高、色厲、音揚,意在 衛 也。” 明 方孝孺 《上巳約友登南樓》詩:“曷不一舉趾,縱望淵與岑。”(2).舉起農具,進行耕作。《詩·豳風·七月》:“三之日於耜,四之日舉趾,同我婦子,饁彼南畝。” 於省吾先生對“舉趾”進行考證,提出“趾”通“鎡”,相當於止茲通假,《孟子·公孫醜》中有“雖有鎡基”,《廣雅·釋器》將鎡解釋為“鋤也”。在這種含義下,“舉趾”在詩句中可以與”於耜“對應,都是耕作的含義。(3).指舉動。 晉 葛洪 《抱樸子·塞難》:“舉趾為世人之所則,動脣為天下之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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