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台場,海鹽產場。場署原駐天津寧河縣蘆台鎮,蒙古太宗(孛兒只斤窩闊台)三年(1231)後制鹽場地南移漢沽,民國二年(1913)場署移駐漢沽。東南濱海,東至鬥沽,西南至軍糧城,北至寶坻縣境。後唐同光三年(925)置。明清時屬長蘆都轉運鹽使青州分司管轄。元明置司令、司丞,清置鹽課大使,民國置場知事管理鹽務。民國三年(1914)裁越支場並入。民國初年產地分為三區,共有鹽灘223副,年產鹽113噸。1958年更名為長蘆漢沽鹽場。1968年9月劃歸天津市管理。1978年重新劃入長蘆鹽務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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