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鹿鳴筵”。舊時科舉考試後,由州縣長官宴請主考官、學政及中式考生的宴會。因在宴會上歌詩經小雅鹿鳴篇,故稱為「鹿鳴宴」。據《新唐書·選舉志上》載:“每歲仲冬……試已,長吏以鄉飲酒禮,會屬僚,設賓主,陳俎豆,備管絃,牲用少牢,歌《鹿鳴》之詩,因與耆艾敘長少焉。”宋 歐陽修《送楚建中潁州法曹》詩:“曾陪鹿鳴宴,徧識 洛陽 生。”《明史·於慎行傳》:“年十七,舉於鄉,禦史欲即鹿鳴宴冠之,以未奉父命辭。”清 龚自珍《己亥雜詩》之二八五:“嘉慶 文風在目前,記同京兆鹿鳴筵。”
1、科舉制度中規定的一種宴會。起於唐代。明清沿此,於鄉試放榜次日,宴請新科舉人和內外簾官等,歌《詩經》中《鹿鳴》篇,司稱“鹿鳴宴”。2、宋代殿試文武兩榜狀元設宴,同年團拜,亦稱“鹿鳴宴”。3、鹿鳴宴這是古時地方官祝賀考中貢生或舉人的“鄉飲酒”宴會,起於唐代。鹿鳴宴曾在唐至清代的科舉和教育文化體系中延續了一千多年。在主要是為得解舉子餞行、勵志的。在北宋,鹿鳴宴還相對普及;南宋則更多地強調鹿鳴宴古禮儀制和政教功能的恢復,但缺少改造和更新,其繁文縟節又加重了地方的經濟負擔,使之難以為繼,故幾成廢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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