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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清 (1623---1697),字渊公,号瞿山,安徽宣城人。生于明熹宗天启三年(1623年),卒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顺治十一年(1654年)举人,考授内阁中书,与石涛交往友善,相互切磋画艺。石涛早期的山水,受到他的一定影响,而他晚年画黄山,又受石涛的影响。所以石涛与梅清,皆有“黄山派”巨子的誉称。
杨廷理,字清和,号半缘,又号更生,柳州人。乾隆丁酉拔贡,历官福建台澎兵备道,罢,复起建宁知府。有《知还书屋诗钞》。
(1621—1691)清安徽休宁人,侨居和州。字务旃,号鹰阿山樵。活动于乾隆年间。工诗善画,尤擅山水,长枯笔,饶有韵致,深得元人气味。
一作罗思远。鄂州(今湖北武昌)人。玄宗时道士。长于隐形变化及黄白还丹之术。先天间召入京,玄宗礼敬之,以法术居内道场。云是因传术不尽被杀,但数年后有人于蜀中见之。复召入宫中,传长生之术,居岁余而去。天宝十五载(756)玄宗奔蜀,据云曾一路护送。事迹见《太平广记》卷二二引《神仙感遇传》等与卷二八五引《朝野佥载》、《新唐书》卷二〇四。《大还丹照鉴》、《还丹歌诀》卷上存其诗13首,《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字茂吴,明安庆府潜山人。嘉靖十四年进士。官郧阳知府。有《郧台志略》。
邹应龙(1173-1245年),又作应隆,字景初,泰宁城关水南街人。南宋官员。端明殿大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
嵇曾筠(1670—1738年),字松友,号礼斋,江苏无锡人。清朝官员,著名水利专家。康熙四十五年,中进士,选庶吉士。历任河南巡抚、兵部侍郎、河南副总河、河道总督,视国事如家事。知人善任,恭慎廉明,治河著绩。用引河杀险法,节省钱财。累官文华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出为浙江总督。乾隆三年,以为内阁学士。四年,卒于家,终年六十九岁,追赠少保,谥号文敏,入祀贤良祠。著有《防河奏议》、《师善堂集》。
杨子器(生年年不详)。字名父,号柳塘。浙江慈溪人。明成化进士。弘治九等(1496年)任常熟知县,多德政。兴水利,筑堤防;召回流亡在外的人耕作;立“岁征法”,奖励提早纳粮;允许农户将“折粮银”先从事副业,待春半粮贵时交纳;又整顿徭役,按籍定役;讼狱审理及时,刑罚惩而不残。后升任吏部考功司主事,对边疆事务多有建白,官至河南左布政。工于诗文,曾与邑人桑瑜等纂修《常熟县志》4卷刊行。
(1814—1873)清浙江鄞县人,字定宇,一字同叔,号柳泉。道光二十六年举人。官内阁中书。家有烟屿楼,藏书六万卷。有志著述,家居不复出。治经以先秦遗说为主。有《烟屿楼读书志》、《柳泉诗文集》等。又纂有《鄞县志》。
李邕(678~747),即李北海,也称李括州,唐代书法家。字泰和,汉族,鄂州江夏(今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其父李善,为《文选》(梁萧统编选)作注。李邕少年即成名,后召为左拾遗,曾任户部员外郎、括州刺史、北海太守等职,人称“李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