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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真(一一九六~一二六四),字文通,号竹轩,缙云(今属浙江)人。多次应举不第。理宗景定四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八。事见民国丙辰本《缙云汪氏宗谱》卷三。今录诗九首。
吴顺之(一○八八~一一六三),字伯思,洛阳(今属河南)人。以祖荫补太庙斋郎,授凤州河池尉。迁知侯官县,与守帅不和,主管江州太平观。高宗绍兴初以荐擢知海州,历知连州、汀州、复州、靖州。孝宗隆兴元年卒,年七十六。事见《周文忠公集》卷三一《靖州太守吴君顺之墓志铭》。今录诗十首。
释法全(一一一四~一一六九),号无庵,俗姓陈,姑苏(今江苏苏州)人。先从道川出家,后依佛智。初说法于宜黄之台山,移白杨西华。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居虎岩寺,后主湖州道场。乾道五年卒,年五十六。为南岳下十六世,丹霞佛智蓬庵端裕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九、《五灯会元》卷二○、元至正《昆山郡志》卷五有传。今录诗二十首。
宋虔州赣县人,字晦之。结庐崆峒山,躬耕求志,勤于著述。包拯曾师事之。有《文权》、《白云编》。
厉寺正,名未详,理宗端平、嘉熙间有诗贺乔行简、郑清之(《新编通用启劄截江网》卷四)。今录诗十二首。
谢直,一名希孟,字古民,号晦斋,黄岩(今属浙江)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历太社令,大理司直(《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宁宗嘉定十五年(一二二二)由添差嘉兴府通判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五之三一)。清光绪《黄岩县志》卷二○有传。今录诗十七首。
(1331—1380)元明间苏州府昆山人,字公武。少从杨维祯学,博学能文,工篆籀。元末为吴县教谕。洪武初,起故官,迁工部照磨。以善书授中书舍人,出为兖州知州。以簿录刑人家属事坐累死。有《说文字原章句》、《孔颜世系谱》、《苏州志》、《兖州志》、《蓬蜗集》、《幽忧集》、《石门集》、《清溪集》。
陕西临潼人,居扬州,字哲士,号渔川。贡生。官候补员外郎。有《室间集》。
曹元用(1268年—1330年),字子贞。祖籍阳谷阿城(今嘉祥县纸坊镇李村),后迁居汶上。元代大臣,与清河元明善、济南张养浩并称为“三俊”。元文宗天历二年(1330年)去世,赠正奉大夫、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护军、东平郡公。谥"文献"。有诗文集40卷,名《超然集》。
戴敦元(1767—1834),字金溪,号吉旋,浙江开化人。清代官员,学者。幼时阅书过目不忘,有神童之称。乾隆五十八年进士,由刑部主事累迁刑部尚书。官刑部十年,专治刑狱,于律例罅漏之处,数奏请更定,卒谥简恪。有《戴简恪公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