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5—1216)高邮人,字子高。高宗建炎初,与兄埙徙秀州崇德。光宗绍熙元年进士。授滁州教授,尊礼老成,作兴小学,人皆趋学。迁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后除秘书省校书郎,摄濠州。改知和州,养士厉俗,修仓浚河。罢为主管建宁府冲佑观。有《益斋集》。
刘安世(1048年-1125年),字器之,号元城、读易老人。魏州元城县(今河北大名东北)人。 北宋后期大臣。熙宁六年(1073年),刘安世登进士第,不就选。从学于司马光。后因司马光、吕公著举荐,升任右正言。累官左谏议大夫,进枢密都承旨。以直谏闻名,被时人称之为“殿上虎”。章惇掌权时,贬至英州、梅州安置。宋徽宗时获赦,历知衡、鼎、郓州及镇定府。蔡京为相后,连谪至峡州羁管。宣和七年(1125年),刘安世去世,年七十八。宋孝宗时赐谥“忠定”。有《尽言集》等传世。
建昌南丰人,字世昌。朱轼子。博学淹贯,登进士甲科。教授亳州、应天府,入为太学录。神宗数召见论事,擢监察御史。风神峻整,见者惮而目为真御史。坐论事失实,谪监兴国军盐税。后累官至国子司业。
叶辉,徽宗宣和三年(一一二一)以从政郎知建德县(《淳熙严州图经》卷二)。今录诗四首。
建昌人,字德明。与弟吕焘、吕焕等五人同游朱熹之门,学成而归,隐居不仕,道德闻望为时所重。
白约,荣州(今四川荣县)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清同治《嘉定府志》卷四○)。今录诗四首。
王秬(?—1173),字嘉叟,原籍中山曲阳(今属河北),徙居泉南(今福建泉州),王安中孙。绍兴十九年,以宣教郎十办诸军审计司(《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九)。二十五年,为淮南转运判官(同上书历知江、抚二州(同上书卷一八五)。九年卒(陆游《闻王嘉叟讣报有作》)。著有《复斋诗集》十五卷(同上书),又有《复斋制表》二卷(《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八),均已佚。《全宋诗》卷二O四六录其诗五首。《全宋文》卷四八九五收有其文。事迹见魏了翁《王侍郎秬复斋诗集序》(《鹤山集旁卷五四)、《宋诗纪事》卷五一。
吴炯,永兴(今湖北阳新)人。则礼子。高宗绍兴十三年(一一四三)由枢密院编修官出提举浙西茶盐(《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九)。十五年,改两浙转运判官(同上书卷一五四)。二十二年,为成都路转运副使,次年,改知荆南府(同上书卷一六三、一六五)。未几卒。有《五总志》一卷,事见《仪顾堂题跋》卷八《五总志跋》。今录诗二首。
梅泽,字说之,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徽宗崇宁元年(一一○二),为官,行役陕西(《金石萃编》卷一四三)。宣和二年(一一二○),以朝请大夫知歙州,四月到官,十月召还(宋《新安志》卷九)。今录诗四首。
赵汝域(一一七二~一二五○),字守礼,缙云(今属浙江)人。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调真州判官。历福建节度推官,知武宁县,通判兴化府、越州。理宗淳祐十年卒,年七十九。事见《缙云赵氏总祠志》卷一、《五云赵氏宗谱》卷三。今录诗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