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行,与顾逢有交。今录诗二首。
施常,尤溪(今属福建)人。神宗元丰二年(一○七九)进士(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一四)。曾知永福县(《淳熙三山志》卷三七)。今录诗二首。
宋单州成武人,字处厚。从石介学。举进士。知须城县。英宗治平中,为监察御史里行,遇事敢言。神宗即位,以论欧阳修事通判怀州。上疏陈十事,除知登州。又请更定《配岛法》,沙门岛囚徒得全活者甚众。入为三司盐铁判官,因与富弼善,且论新法不便,出知济、兖二州。哲宗元祐初召为司农少卿。反对恢复乡差衙前法,建议提举常平官归提刑司。除河东转运使,复移兖州,赈活流民数万计。后历宝文阁待制知徐州、河北都转运使。绍圣四年,坐附司马光落职致仕,元符三年复之。卒年八十。
(1089—1142)宗室,字叔问。赵德昭五世孙。徽宗大观元年进士。警敏强记,工书。宣和初,充详定《九域图志》编修官。高宗建炎中试太常少卿,集《太常因革礼》八十篇。累迁徽猷阁直学士、知秀州,奉祠归。有《崇兰集》。
项大受,理宗宝祐二年(一二五四)曾游广西兴安乳洞。事见《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今录诗二首。
张道宗,曾以国子博士知坊州,与宋球同时。事见《金石萃编》卷一三六。今录诗二首。
晁公为,字子莫(《天台续集别编》卷五),钜野(今山东巨野)人。补之子。高宗建炎三年(一一二九)除仓部员外郎,出知台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因其妻受囚贿金事觉,放罢,遂不复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一、四六、七四、八八)。今录诗二首。
花仲胤,南宋词人。
蒋之翰,宜兴(今属江苏)人。之奇兄。哲宗元祐中知苏州。事见《吴郡志》卷四九。今录诗二首。
宋扬州江都人,字德劭,号檗庵居士。少负隽才,耻从进士举。后流寓四明,师宏智禅师。有《檗庵居士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