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苏州府长洲人,字用行。性机警,博学能诗文。由明经荐举,授岷王府记善,迁翰林典籍。永乐时参与修《永乐大典》。有《噫馀集》。
李枝芳,字元长。南海(一作睢宁)人。明思宗崇祯时任四会主簿。事见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五。
郑翼,字永时。顺德人。明英宗天顺三年(一四五九)举人。官瑞金县知县。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一六有传。
华琪芳,字方侯,号末齐,南直隶无锡人。明末官员。天启五年(1625年)乙丑进士一甲第二名,授翰林院编修,历官少詹事。曾协助魏忠贤纂修《三朝要典》。年四十九卒,著有《宜博集》藏于家,屋漏水浸损坏,仅余前数页可认。
区宇均,高明人。明思宗崇祯时人。事见明崇祯《肇庆府志》卷五○。
(1536—?)明广东东莞人,字茂文,原名炳。隆庆五年进士。授左州知州,调彝陵。历官四川布政司参议。督采贡木,事办而不扰。川人德之。以忧归。
霁月,嘉应(今梅州)人。雨花寺僧。事见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九八。
赵康鼎,高要人。明成祖永乐元年(一四〇三)举人,官桂阳教谕。事见清宣统《高要县志》卷一六。
海旭,字竹浪,平湖东林院僧,有《芜林草》。小萍庵曰:“旭公清真孤上,简然冲夷,怡神淡漠之乡,创句物情之表,遇其得意,不知司空表圣于武陵,诸公向处着脚也。”
刘三吾(1313-1400),初名昆,后改如步,以字行,自号坦坦翁。湖南茶陵人。仕元为广西静江路副提举。入明后,于洪武十八年(1385)以茹瑺荐授左赞善,累迁翰林学士。刊定三科取士法,为御制《大诰》、《洪范注》作序。三十年主考会试,以会试多中南人,坐罪戍边。建文初召还。不久即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