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9—1732)清直隶静海人,字南湖。康熙三十九年进士,累擢至翰林院掌院学士、兵部侍郎。雍正立,迁刑部尚书。建议各省核实盘查仓谷,团练民壮以及监狱内监居要犯、外监居轻犯等,均得采纳。卒谥文恭。
(1728—1796后)清宗室,字子明,号懋斋。阿济格后裔。官宗学总管。与弟敦诚均有诗名。与曹雪芹为知交。所著《懋斋诗钞》。为《红楼梦》重要研究资料。
江苏吴江人,字宜秋,号小院主人。陈昌言妻。家贫,夫外出五年,操持家务,抚养儿女,赖刺绣得衣食。工诗善书,袁枚、郭麟皆予好评。有《宜秋小院诗钞》。卒年五十二。
林端,字章甫,上元人。嘉庆丙子举人。有《偶然居士遗稿》。
清福建侯官人,字西仲。顺治十五年进士。官徽州府通判。后回闽家居,三藩乱时,为耿精忠所囚。事平出狱,晚居杭州,卖文为活。有《古文析义》、《楚辞灯》、《庄子因》等,流传乡塾。另有《挹奎楼集》。
张襄,字云裳,一字蔚卿,蒙城人。游击殿华女。有《支机石室诗》、《锦槎轩集》。
玉并,字珊珊,大兴人。蒙古三多侧室。有《香珊瑚馆诗稿》。
(1637—1670)清太宗六子,世祖弟,号霓庵,又号敬一主人。封辅国公,进镇国公。性淡泊,好读书,弹琴赋诗,工画。山水仿倪瓒小景,笔意淡远。有《恭寿堂集》。
清江苏吴江人,字君锡,号辛垞。诸生。有《匏斋遗集》。
(1829—1884)浙江会稽人,字益甫,又字撝叔,号梅庵,更号悲盦。咸丰九年举人。五应会试不第。因誊录劳历署鄱阳、奉新、南城知县。孤愤激越,不谐于世。诗古文书画篆刻无所不能,诗文评价,或许为新奇,或予以讥弹,书画篆刻则名满海内。有《国朝汉学师承续记》、《梅庵集》、《缉雅堂诗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