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珽(?—1743)字若璞,号禹功,别号无动居士,又号松山季子,汉军正白旗人。康熙三十六年进士,历官翰林院掌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吏部、兵部尚书兼左都御史和正白旗汉军都统,署直隶总督。雍正初年曾赈直隶灾荒以印券给贫民,以工代赈,屡被参劾免官。雍正五年(1727)判斩监侯。乾隆八年卒。有《守素堂诗集》等。
(785—18470清安徽桐城人,字佑之,号伯山,又号檗山。道光二年进士。历河南临漳、广东揭阳知县,至贵州大定知府。因与上官不合引归。在官善决疑案,除赌窟,息盗风,禁止械斗。有《漳水图经》、《绥猺厅志》等。
陈望曾(1853-1929),字省三,号鲁村,别署安平遗民,祖籍福建漳浦,生于台湾台南。清朝同治十三年甲戌科(1874年)三甲第69名,授内阁中书。先后署广东雷州、韶州府知府。乙末(1895年)割台,携眷内渡,光绪四年(1878年)参加许南英发起的旧诗社团组织"崇正社",同时参加的人还有施士洁、汪春源、丘逢甲等。光绪三十四年七月十三日,由二品顶戴军机处存记广东候补道陈望曾试署广东劝业道。宣统元年七月十九日,陈望曾升迁为按察使司,由候补道韩国钧接替。韩国钧上任几天后,还是由陈望曾担任该职到清末。民国后,陈望曾任广东实业厅厅长。
(1645—1718)江苏宝应人,字方若,号楼村。积学嗜古,为诸生即有盛名。年近六十始中举,康熙四十二年进士第一,授修撰。五十二年,遭江南科场案牵连,久之始白。工诗,宋荦选其诗入《江左十五子诗选》。有《楼村集》。
(1623—1687)明末清初湖广黄州人,字井叔,号慕庐,又号退翁。顺治十六年进士。历延平府推官、河南登封知县、兵马司指挥,官至工部主事。慎于治狱,不畏权势。王渔洋称道其诗,谓可与宋荦等并列为“十子”。有《嵩山志》、《嵩阳石刻集记》、《慕庐诗》、《嵩游集》。
陈裴之,字孟楷,号小云,又号朗玉,钱塘人。诸生,官云南府南关通判。有《澄怀堂集》。
刘履芬,字彦清,一字泖生,号沤梦,江山人。官户部主事,改江苏知县,署嘉定县事。有《古红梅阁遗集》。
清湖南宁乡人,字仲良,别号虎痴。道光元年举人。官黔阳教谕。通经史,尤喜金石,有痴名。尝聚秦汉以来金石文字数百种。有《圣域述闻》、《古志石华》、《嵰山绀雪》等。
浙江定海人,字心甫,号骇谷,别号白华山人。诸生。书学明人,尤精行草。画山水兰竹有逸趣。中年患目疾,而书画益进。握笔疾扫,全以神行,一日可成数十幅。亦工诗文,居宁波时,与姚燮等唱和。有《白华山人诗钞》、《诗说》。
夏伊兰,字佩仙,钱塘人。诸生夏之盛女。有《吟红阁诗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