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璈,字仲雅,钱塘人。乾隆庚寅举人,官湘潭知县。有《简松草堂集》。
(1610—1683)明末清初江西南昌人,字躬庵,一字树庐,号晦农。明天启五年补县学生。崇祯间黄道周被捕,为之营解。弘光时,劝史可法用高杰、左良玉兵清君侧,可法不能用。后与魏禧等隐居宁都翠微峰,为“易堂九子”之一。学宗王阳明,而不废程朱。有《耻躬堂文集》及《诗钞》。
字墨娴,如皋人,冒禹书室。有《思亲咏》、《静阁集》。
(1644—??)清江苏溧阳人,字苍石。康熙六年进士。官杭州、延安、邵武、曲靖知府。诗宗白香山、苏东坡。有《石屋诗钞》。
胡慎仪,字采齐,号石兰,又号鉴湖散人,大兴人。骆烜室。有《石兰诗钞》。
岁贡生薛人鉴女,何栻室。栻官江西建昌府知府,粤匪围城急,栻赴省乞援,城破殉难。死恤赠孝烈夫人。立专祠。
(1760—1828)江苏吴县人,字蓝田,晚字迎石。笃志好古,不为科举之业,精研文字声音训诂,著《说文新附考》、《说文解字校录》、《段氏说文注订》。
清汉军人。字协万,一字梅崖。康熙十二年进士,授主事,官至江西巡抚。居官著风节。罢官后寓居僧寺,生活清苦。有《梅崖诗集》。
(1638—1700)安徽歙县人,字楞香,号鳞潭,晚号北黟山人。康熙二十一年进士。通经世致用之学,对策极言黄淮分合之势。官检讨,累官祭酒。笃于师友,为诗多和平之音。有《北黟山人集》、《大好山水录》。
蔡升元(1652——1722)浙江德清人。字方麓,号征元。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状元。康熙四十三年,蔡升元被提拔为内阁学士。康熙六十年,告老还乡,又一年,卒于乡里。蔡升元官至礼部尚书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