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宜黄人,字适中,或作通中,号一翁。英宗治平四年进士。累官湖南转运使,时掌盐法者争以羡余希进,极条其不便,遂罢归。后擢度支员外郎。哲宗元祐初除江西提刑。以亲丧力请致仕。有《宜川集》。
(940—995)博州高唐人。少隶太宗晋邸。太平兴国初,补左班殿直。从征太原,迁文思副使、香药库使。端拱二年,为枢密副使,知院事。与寇准不协,每奏事相矛盾,至互发隐私。太宗下诏切责,降右领军卫将军,准亦罢职。李顺起事时,命为右骁卫大将军、知江陵府。会峡路漕卒数千聚江陵,欲谋变,逊止捕为首者处斩,余党亲加抚慰。未几卒。
周必大(1126年8月15日—1204年10月25日),字子充,一字洪道,自号平园老叟。原籍管城(今河南郑州),至祖父周诜时居吉州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县永和镇周家村)。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庐陵四忠”之一。开禧三年(1207年),赐谥文忠,宁宗亲书“忠文耆德之碑”。周必大工文词,为南宋文坛盟主。与陆游、范成大、杨万里等都有很深的交情。著有《省斋文稿》、《平园集》等80余种,共200卷。
释文兆,闽(今福建)人(《湘山野录》卷中)。一作南越人。九僧之一(《清波杂志》卷一一)。今录诗十四首。
许及之(?~一二○九),字深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进士。淳熙七年(一一八○)知袁州分宜县(明正德《袁州府志》卷六)。以荐除诸军审计,迁宗正簿。十五年,为拾遗。光宗受禅,除军器监、迁太常少卿,以言者罢。绍熙元年(一一九○)除淮南东路运判兼提刑,以事贬知庐州。召除大理少卿。宁宗即位,除吏部尚书兼给事中。以谄事韩侂胄,嘉泰二年(一二○二)拜参知政事,进知枢密院兼参政。韩败,降两官,泉州居住。嘉定二年卒。
邵伯温(一○五七~一一三四),字子文,洛阳(今属河南)人。雍子。哲宗元祐中以荐授大名府助教,调潞州长子县尉。绍圣初,章惇为相,欲用之,避不就,监永兴军铸钱监。徽宗时,知陕州灵宝县,政和间徙芮城县(民国《芮城县志》卷八)。丁母忧,服除,主管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除知果州,擢提点成都路刑狱,利州路转运副使。晚年提举太平观。高宗绍兴四年卒,年七十八。著有《邵氏闻见录》、《辨诬》等。《宋史》卷四三三有传。今录诗八首。
(1041—1113)临江军新喻人,字仲冯。刘敞子。举进士。神宗时历官集贤校理、国史院编修官,坐事谪监陈州粮料院。久之为吏部员外郎。哲宗元祐中官至签书枢密院事。绍圣初罢知成德军,改定州,徙成都府。入元祐党,责郴州居住,再贬隰州团练副使、郴州安置。徽宗立,复职。崇宁初再夺职,贬居沂、兖州,以赦得归。有《自省集》。
盛烈,永嘉(今浙江温州)人。有《岘窗浪语》,已佚。事见《江湖后集》卷一一。今录诗十六首。
石懋,字敏若,自号橘林,芜湖(今属安徽)人。弱冠登哲宗元符三年(一一○○)进士。徽宗崇宁中再举博学宏词科,为密州教授。宣和间,因斥阉宦梁师成,被排摈。卒年三十四,有《橘林集》,已佚。事见清嘉庆《芜湖县志》卷八、卷一三。今录诗十二首。
阎伯敏,字子功,晋原(今四川崇州)人。宁宗庆元初通判眉州(《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二)。今录诗十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