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6—1406)元明间河南太康人,字士鲁。元末进士,为猗氏知县。洪武十年征授礼部主事,历官福建参政,以廉慎闻。奉使谕麓川土官,所得礼品,还至云南,悉交国库。建文初拜户部尚书。燕王军进南京时,逃出被俘。成祖诏复故官。寻致仕归,郁郁死。有《野庄集》。
福建闽县人,字希玉。永乐十三年进士。授刑部主事。宣德中,擢宁波知府,上书劾治中官裴可烈贪暴不法,帝为诛可烈。治绩为两浙最,后擢浙江参政,卒官。
浙江山阴人,字之纲。天顺八年进士。拜监察御史,巡按陕西,于边防事多所建言。官至云南布政使。有《三湘集》、《崧荫蛙吹》。
明济南府德平(今山东临邑县)人,字幼明,号龙池。以荫为都督府都事,迁工部屯田郎中,曾裁惜薪司炭额百余万,汰厂司内官五百余人。官至尚宝司卿。有《集玉山房稿》。
白圻(1466—1517),明常州府武进人,字辅之。白昂子。成化二十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历浙江布政司参议,奏免长兴县被灾农田赋额。累迁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疏请革冗费冗食以平衡收支,颇切时宜。
潘光统,字少承,号滋兰。顺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年(一五四一)贡生,入太学。授光禄寺署丞,迁京府通判。著有《滋兰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二四、清康熙《顺德县志》卷七、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有传。
明间常州府宜兴人,字孝常。初为僧,能诗。元末,周履道避地宜兴,治为具舟车,尽穷阳羡山溪之胜,以诗唱和,成《荆南倡和集》。洪武初,为内丘知县,终建昌知府。
福建闽县人,字微之。与黄玄皆出林鸿门下,称二玄。永乐中以文学征,授礼部员外郎。尝挟书数千卷,居长乐高柄家,读书十年,卒业尽弃其书,谓已尽在腹中。为闽中十才子之一。有《宜秋集》。
(1437—1507)明江西南昌人,字廷祥,号东白。天顺四年进士。授编修,预修《英宗实录》,与执政议不合,引疾归。居家讲求性命之学。弘治初召修《宪宗实录》,进春坊左赞善,官至詹事。正德初进吏部侍郎。有《东白集》。
字鸣凤,号质庵,宏治三年进士,廷美之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