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年,字逢永,号石佣,又号大药山人。顺德人。维贵子。明神宗万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举人。授湖广当阳教谕。以足疾归。与陈子壮等十二人修复南园诗社。卒年六十二。生平好学能文,与其兄圣期少受庭训,著述甚富,尤工书法。有《墙东草》《壬游草》《薜蕊斋》等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四五有传。
(1551—1612)明山东临清人,字子愿。万历二年进士,仕终陕西行太仆卿。工诗文,尤善画,与董其昌、米万钟、张瑞图齐名,时称邢张米董。有《来禽馆集》、《武定州志》、《来禽馆帖》。
古邈(一六四九─?),字觉大。番禺人。俗姓罗。童年出海幢,求阿字大师剃染受具。天然老人还雷峰,入侍丈室。后奉命之福州长庆,暂充典客。竟以病入涅。著有《闽中吟草》一卷。事见清宣统《番禺县续志》卷二七。
雷思霈,明代文学家,夷陵(今宜昌市)人。公安派成员。雷思霈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举人,四年後又中辛丑科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善吟诗,喜访名胜,写景抒怀。他不但与公安派主力袁宏道诗文理论相呼应,也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应当“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说法。著有《百衲阁文集》、《荆州方舆书》。
文森(1462-1525),诗人进士,字宗严,南直隶长洲县(今江苏苏州)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进士,历庆云、郓城二县县令、御史、南京太仆寺少卿。正德十年(1515),进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因病未赴任。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奏准致仕,嘉靖四年(1525)卒于家,年六十四。有《中丞集》。
王凤娴,生活在明神宗万历(1573~1620)前后,字瑞卿,号文如子,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金山吕巷颜圩村寒圩)人,建宁知府王善继女。解元王献吉之姐,宜春(今属江西省)令张本嘉妻。著有《翠楼集》、《贯珠集》、《焚馀草》五卷。《焚馀草》辑入《女中七才子兰咳二集》中。
黎淳先,字含孺。明神宗万历二十八年(一六〇〇)乡试拟元。有《鞟言》、《澳州草》。清陈恭尹编《番禺黎氏存诗汇选》有传。
清浙江仁和人,字和知。黄茂梧妻。工诗古文辞,为文好言经世之学。康熙中卒,年九十余。有《卧月轩集》。
罗宾王,字季作。番禺人。明神宗万历四十三年(一六一五)举人,官南昌同知,告休归。明亡,清兵入广州,系置于狱,寻释之。有《散木堂集》、《狱中草》。清同治《番禺县志》卷四二有传。
薛亹,字崇文,号清墅。先世为福建诏安人,明武宗正德年间,携妻子入潮,居于东津,附饶平籍。著有《清墅集》三卷。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三〇、清光绪《饶平县志》卷九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