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器之,惠来人。明穆宗隆庆六年(一五七二)贡生。事见清雍正《惠来县志》卷六。
(1299—1394)元明间浙江会稽人,字子予,一字伯钧。元至正间中甲科,时称宿儒。洪武初征修礼、乐书,授国子助教,进博士。后命订正蔡氏《书传》,书成赐归。有《临安集》。
(1492—1571)明山东濮州人,字允吉,一字舜泽,号谷原。嘉靖五年进士。知吴县,改束鹿,皆有惠政。以广东道御史按宣、大,授计平大同乱军。迁兵部侍郎兼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守边有功。进兵部尚书,坐事削籍归,旋复职,致仕卒。喜为诗,文词骈丽,诗格粗豪奔放。有《逌旃琐语》、《谷原文草》、《谷原集》。
方用中,本名权,以字行,别字亭秋。南海人。献夫之祖。颖悟善记,人呼为方书匮。抱道不仕。追赠大学士,祀乡贤。事见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一六。
元明间江西丰城人,字伯序。朱元璋吴元年,授典签,出为武安州同知。未行,改知崇明州。奏免租课酒税,大得民心。寻以提点盐法被诬下狱。事白,弃官归。工诗,有《听雪篷诗集》。
方茂夫,初名茂科,字仲贤。南海人。献夫兄。明武宗正德八年(一五一三年)举人。时献夫为相国,茂夫仍隐居不仕,徜徉山水。著有《狎鸥亭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一九有传。
广东从化人,字一卿,号韶山。正德十二年进士。授御史。世宗即位,请复起居注之制,从之。以谏改孔子徽号,忤旨革职。
陈用原,字志道。东莞人。明英宗正统间布衣。年六十五终于家。有《西桥集》。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三有传。
(1483—1559)明松江府华亭人,字伯臣,号长谷。嘉靖四年举人。屡应会试不第。官奉化知县,节用平税,减役防水,增学官之田为膏粥费。谢政后居吴兴。与何良俊、董宜阳、张之象俱以文章气节名,时称四贤。工诗善书。著书数百卷,门人私谥贞宪先生。有《百家唐诗》、《六朝声偶集》、《乐府原》、《吴兴掌故》等。
冯银,字汝白。琼山(今属海南)人。教谕冯源之女,归同邑贡生唐继祖。事见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