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背景
天宝十一载(752年),四十岁的杜甫写的《前出塞》是一系列军事题材的诗歌。这个时期还是唐朝的生长期,伴随着生长期的,是唐朝在军事上的扩张期,朝廷上上下下的预估大多是乐观的,杜甫却对唐玄宗的军事路线不太认同。
译文
拉弓要拉最坚硬的,射箭要射最长的。射人先要射马,擒贼先要擒住他们的首领。
杀人要有限制,各个国家都有边界。只要能够制止敌人的侵犯就可以了,难道打仗就是为了多杀人吗?
注释
挽:拉。当:应当。长:指长箭。擒:捉拿。
亦有限:是说也有个限度,有个主从。正承上句意。列国:各国。疆:边界。自有疆,是说总归有个疆界,饶你再开边。和前出塞诗第一首中的“开边一何多”照应。苟能:如果能。侵陵:侵犯。岂:难道。
赏析
作者是唐代诗人杜甫,诗人先写《出塞》九首,后又写《出塞》五首;加“前”、“后”以示区别。《前出塞》是写天宝末年哥舒翰征伐吐蕃的时事,意在讽刺唐玄宗的开边黩武,本篇原列第六首,是其中较有名的一篇。诗的前四句,很象是当时军中流行的作战歌诀,颇富韵致,饶有理趣,深得议论要领。所以黄生说它“似谣似谚,最是乐府妙境”。两个“当”,两个“先”,妙语连珠,开人胸臆,提出了作战步骤的关键所在,强调部伍要强悍,士气要高昂,对敌有方略,智勇须并用。四句以排句出之,如数家珍,宛若总结战斗经验。然而从整篇看,它还不是作品的主旨所在,而只是下文的衬笔。后四句才道出赴边作战应有的终极目的。“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诗人慷慨陈词,直抒胸臆,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声。他认为,拥强兵只为守边,赴边不为杀伐。不论是为制敌而“射马”,不论是不得已而“杀伤”,不论是拥强兵而“擒王”,都应以“制侵陵”为限度,不能乱动干戈,更不应以黩武为能事,侵犯异邦。这种以战去战,以强兵制止侵略的思想,是恢宏正论,安边良策;它反映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愿望。所以,张会在《杜诗府粹》里说,这几句“大经济语,借戍卒口说出”。从艺术构思说,作者采用了先扬后抑的手法:前四句以通俗而富哲理的谣谚体开势,讲如何练兵用武,怎样克敌制胜;后四句却写如何节制武功,力避杀伐,逼出“止戈为武”本旨。先行辅笔,后行主笔;辅笔与主笔之间,看似掠转,实是顺接,看似矛盾,实为辩证。因为如无可靠的武备,就不能制止外来侵略;但自恃强大武装而穷兵黩武,也是不可取的。所以诗人主张既拥强兵,又以“制侵陵”为限,才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很有体会地说:“上四(句)如此飞腾,下四(句)忽然掠转,兔起鹘落,如是!如是!”这里说的“飞腾”和“掠转”,就是指作品中的奔腾气势和波澜;这里说的“兔起鹘落”就是指在奔腾的气势中自然地逼出“拥强兵而反黩武”的深邃题旨。在唐人的篇什中,以议论取胜的作品较少,而本诗却以此见称;它以立意高、正气宏、富哲理、有气势而博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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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自《汉书·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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