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
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
众骇异,不解其故。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
相顾失色。
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
逾一时许,始稍定。
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
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背景
蒲松龄描写的这次地震,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郯城大地震”。地震发生在公元1668年7月25日晚 (清康熙7年农历6月17日戌时),震级为8.5级,震中在临淄西北约一百五十公里的莒梁,郯城一带,而临淄属于破坏性地区。
译文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戍刻,发生了大地震。当时,我在稷下做客,正和表兄李笃之在灯下喝酒。忽然听见有种像打雷一样的声音,从东南方向过来,向西北方向滚去。大家都很惊骇诧异,不知是什么缘故。不一会儿,只见桌子摇晃起来,酒杯翻倒;屋梁房柱,发出一片咔咔的断裂声。众人大惊失色,面面相觑。过了好久,才醒悟过来是地震,急忙冲出屋子。只见外面的楼阁房屋,一会儿斜倒在地上,一会儿又直立起来;墙倒屋塌的声音,混合着孩子号哭的声音,一片鼎沸,震耳欲聋。
人头晕得站不住,只能坐在地上,随着地面颠簸。河水翻腾出岸边一丈多远;鸡叫狗吠,全城大乱。过了一个时辰,才稍微安定下来。再看大街上,男男女女,都光着身子聚在一起,争相讲着刚才的事情,都忘了没穿衣服。后来,听说这次地震时,某处有口水井井筒倾斜了,不能再打水;某家楼台南北掉了个方向;栖霞山裂了道缝;沂水陷下了一个有几亩大的地穴。这真是少有的奇异灾变啊!
注释
康熙七年:即公元一六六八年。戌刻:晚七时至九时。稷下:地名。此指临淄。《史记·田敬仲完世家》注引刘向《别录》:“齐有稷门,城门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下也。”
倾仄:倾斜。仄,通“侧”。栖霞:县名。今属山东省。沂水:县名。今属山东省。溲(sōu叟)溺(niào尿):小便。缓颊:犹松嘴。一何:多么。
赏析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的耳闻目睹与体验,描述了康熙七年间发生在山东的大地震。文章记述地震的过程非常的清晰,从“声如雷”“几案摆簸”到“墙倾屋塌”“河水倾泼”,写出了地震由弱到强的过程,这是从物的角度描述。“众骇异”“相顾失色”到“男女裸聚”,从人的神态进行侧面烘托,写地震严重的程度。最后的耳闻,揭示出了地震破坏的程度,并由此发出了“真非常之奇变”的感慨。
结构是作品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地震》的格局虽小,但所营造的结构却完整缜密,平整均衡,单纯精美。记事由隐入显,循序渐进,层层开拓境界,逐步创造高潮、首尾连贯完美,通篇委区尽态。结构的艺术处理,贵在线索的贯穿。它运用自如地按记述文的表现形式,以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为线索,把一幅幅惊心动魄的画面组装起来,连动式地推到读者面前:
第一幅、烛前对饮图:闻有声如雷,众骇异,不解其故。
第二幅、室内,震荡图: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
第三幅、户外,大震图;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倒屋塌,儿啼女号。人不能立,随地转侧。河水倾泼,鸡呜犬吠。
第四幅、街上,男女裸聚图:竞相告语,忘其未衣。
第五幅、震后山河图:水井倾仄,楼台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
此外,尚有一幅联想到的地震之外的“狼口夺子图”。此图既如绘画,又若小说。
五幅画面,完整而形象地再现了一场怵目惊心的大地震的全部过程,正好表明地震发生(第一图)、发展(二图)、高潮(三图)、缓和(四图)、终结(五图)的程序。最后以联想方式出现的“夺儿图’’强化了第四图的思想。这里的文字都有极强的可感性与可绘性。
事出突然,事先没有征兆,只听得隆隆雷声,由远及近,人们惊异,但不知原因。一会儿,桌子摇动,杯子倾倒,屋梁有声,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大惊失色,但不知何故。过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明白——地震了!才快点跑出来。这种描写是人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一时惊慌失措,理性思维暂停的实际。以上是室内情况。
跑出屋子以后,首先看到的是大的建筑物忽起忽落,说明地表在上下颠簸。继之是听到房屋倒塌声、儿啼女号声。刚才是从屋里跑着出来的,所有没感觉到不稳。停下来以后,才觉得站立不稳,于是快点坐下,随地转侧。
此时,人惊恐万状,无暇交流情况。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地震停了,人们情绪稍有安定,这时,大家才有可能“竞相告语”,急于宣泄内心恐惧,抱团取暖,竟然忘了自己没穿衣服。情急下的失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在地震的当时,不可能了解其他地方情况。震情和缓了,十里八乡的亲戚朋友才互相探访,打听安危,于是外地情况不断传来,才有某处井倾侧,楼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的传闻。
写震前、震中、震后;写房内、房外、街上;写所见、所闻。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合情合理,井井有条,紧紧相扣,一气呵成。再现地震现场画面,非亲临其境者写不出。
震灾从古几回观,危险今难一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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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屠广做犹虚幻,赈恤施行幸勿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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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
但思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
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
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
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
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
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