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
但思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缩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办法了,于是他在心里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狼才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有个人在树上吊死的样子,(屠夫)大吃一惊。(他)小心地(在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一样。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银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这真是可笑啊!
注释
货:出售、卖。歘:忽然。瞰:窥视。狼三则狼三则昂:昂贵。罹:遭遇(祸患)。蚤:通“早”,早晨直:通“值”,价值垂涎:流口水,这里形容狼馋肉的样子。诸:“之于”的意思逡巡:因有所顾虑而徘徊或后退。昧爽:黎明腭:口腔的上膛。
赏析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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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间,宫中尚促织之戏,岁征民间。
此物故非西产;有华阴令欲媚上官,以一头进,试使斗而才,因责常供。
令以责之里正。
市中游侠儿得佳者笼养之,昂其直,居为奇货。
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每责一头,辄倾数家之产。
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
为人迂讷,遂为猾胥报充里正役,百计营谋不能脱。
不终岁,薄产累尽。
会征促织,成不敢敛户口,而又无所赔偿,忧闷欲死。
妻曰:“死何裨益?
不如自行搜觅,冀有万一之得。“
成然之。
早出暮归,提竹筒丝笼,于败堵丛草处,探石发穴,靡计不施,迄无济。
即捕得三两头,又劣弱不中于款。
宰严限追比,旬余,杖至百,两股间脓血流离,并虫亦不能行捉矣。
转侧床头,惟思自尽。
时村中来一驼背巫,能以神卜。
成妻具资诣问。
见红女白婆,填塞门户。
入其舍,则密室垂帘,帘外设香几。
问者爇香于鼎,再拜。
巫从旁望空代祝,唇吻翕辟,不知何词。
各各竦立以听。
少间,帘内掷一纸出,即道人意中事,无毫发爽。
成妻纳钱案上,焚拜如前人。
食顷,帘动,片纸抛落。
拾视之,非字而画:中绘殿阁,类兰若;后小山下,怪石乱卧,针针丛棘,青麻头伏焉;旁一蟆,若将跃舞。
展玩不可晓。
然睹促织,隐中胸怀。
折藏之,归以示成。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
细瞻景状,与村东大佛阁逼似。
乃强起扶杖,执图诣寺后,有古陵蔚起。
循陵而走,见蹲石鳞鳞,俨然类画。
遂于蒿莱中侧听徐行,似寻针芥。
而心目耳力俱穷,绝无踪响。
冥搜未已,一癞头蟆猝然跃去。
成益愕,急逐趁之,蟆入草间。
蹑迹披求,见有虫伏棘根。
遽扑之,入石穴中。
掭以尖草,不出;以筒水灌之,始出,状极俊健。
逐而得之。
审视,巨身修尾,青项金翅。
大喜,笼归,举家庆贺,虽连城拱璧不啻也。
上于盆而养之,蟹白栗黄,备极护爱,留待限期,以塞官责。
成有子九岁,窥父不在,窃发盆。
虫跃掷径出,迅不可捉。
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
儿惧,啼告母。
母闻之,面色灰死,大惊曰:“业根,死期至矣!
而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儿涕而去。
未几,成归,闻妻言,如被冰雪。
怒索儿,儿渺然不知所往。
既而得其尸于井,因而化怒为悲,抢呼欲绝。
夫妻向隅,茅舍无烟,相对默然,不复聊赖。
日将暮,取儿藁葬。
近抚之,气息惙然。
喜置榻上,半夜复苏。
夫妻心稍慰,但儿神气痴木,奄奄思睡。
成顾蟋蟀笼虚,则气断声吞,亦不复以儿为念,自昏达曙,目不交睫。
东曦既驾,僵卧长愁。
忽闻门外虫鸣,惊起觇视,虫宛然尚在。
喜而捕之,一鸣辄跃去,行且速。
覆之以掌,虚若无物;手裁举,则又超忽而跃。
急趋之,折过墙隅,迷其所在。
徘徊四顾,见虫伏壁上。
审谛之,短小,黑赤色,顿非前物。
成以其小,劣之。
惟彷徨瞻顾,寻所逐者。
壁上小虫忽跃落襟袖间,视之,形若土狗,梅花翅,方首,长胫,意似良。
喜而收之。
将献公堂,惴惴恐不当意,思试之斗以觇之。
村中少年好事者,驯养一虫,自名“蟹壳青”,日与子弟角,无不胜。
欲居之以为利,而高其直,亦无售者。
径造庐访成,视成所蓄,掩口胡卢而笑。
因出己虫,纳比笼中。
成视之,庞然修伟,自增惭怍,不敢与较。
少年固强之。
顾念蓄劣物终无所用,不如拼博一笑,因合纳斗盆。
小虫伏不动,蠢若木鸡。
少年又大笑。
试以猪鬣毛撩拨虫须,仍不动。
少年又笑。
屡撩之,虫暴怒,直奔,遂相腾击,振奋作声。
俄见小虫跃起,张尾伸须,直龁敌领。
少年大骇,急解令休止。
虫翘然矜鸣,似报主知。
成大喜。
方共瞻玩,一鸡瞥来,径进以啄。
成骇立愕呼,幸啄不中,虫跃去尺有咫。
鸡健进,逐逼之,虫已在爪下矣。
成仓猝莫知所救,顿足失色。
旋见鸡伸颈摆扑,临视,则虫集冠上,力叮不释。
成益惊喜,掇置笼中。
翼日进宰,宰见其小,怒呵成。
成述其异,宰不信。
试与他虫斗,虫尽靡。
又试之鸡,果如成言。
乃赏成,献诸抚军。
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细疏其能。
既入宫中,举天下所贡蝴蝶、螳螂、油利挞、青丝额一切异状遍试之,莫出其右者。
每闻琴瑟之声,则应节而舞。
益奇之。
上大嘉悦,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
宰悦,免成役。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
后岁余,成子精神复旧,自言身化促织,轻捷善斗,今始苏耳。
抚军亦厚赉成。
不数年,田百顷,楼阁万椽,牛羊蹄躈各千计;一出门,裘马过世家焉。
异史氏曰:“天子偶用一物,未必不过此已忘;而奉行者即为定例。
加以官贪吏虐,民日贴妇卖儿,更无休止。
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
独是成氏子以蠹贫,以促织富,裘马扬扬。
当其为里正,受扑责时,岂意其至此哉!
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闻之: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信夫!”
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地大震。
余适客稷下,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
忽闻有声如雷,自东南来,向西北去。
众骇异,不解其故。
俄而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
相顾失色。
久之,方知地震,各疾趋出。
见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倾屋塌之声,与儿啼女号,喧如鼎沸。
人眩晕不能立,坐地上,随地转侧。
河水倾泼丈余,鸡鸣犬吠满城中。
逾一时许,始稍定。
视街上,则男女裸聚,竞相告语,并忘其未衣也。
后闻某处井倾仄,不可汲;某家楼台南北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广数亩。
此真非常之奇变也。
许昌士人张孝基,娶同里富人女。
富人惟一子,不肖,斥逐去。
富人病且死,尽以家财付孝基。
孝基与治后事如礼。
久之,其子丐于途,孝基见之,恻然谓曰:“汝能灌园乎?“
答曰:“如得灌园以就食,何幸!”
孝基使灌园。
其子稍自力,孝基怪之,复谓曰:“汝能管库乎?“
答曰:“得灌园,已出望外,况管库乎?
又何幸也。“
孝基使管库。
其子颇驯谨,无他过。
孝基徐察之,知其能自新,遂以其父所委财产归之。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故虽有名马,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祇辱一作:只辱)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食马者通:饲)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呜呼!
其真无马邪?
其真不知马也!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能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人物,以至鸟兽、木石,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
尝贻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
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
中轩敞者为舱,箬篷覆之。
旁开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
启窗而观,雕栏相望焉。
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石青糁之。
(箬篷一作:篛篷)
船头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佛印居右,鲁直居左。
苏、黄共阅一手卷。
东坡右手执卷端,左手抚鲁直背。
鲁直左手执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语。
东坡现右足,鲁直现左足,各微侧,其两膝相比者,各隐卷底衣褶中。
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神情与苏、黄不属。
卧右膝,诎右臂支船,而竖其左膝,左臂挂念珠倚之——珠可历历数也。
舟尾横卧一楫。
楫左右舟子各一人。
居右者椎髻仰面,左手倚一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啸呼状。
居左者右手执蒲葵扇,左手抚炉,炉上有壶,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其船背稍夷,则题名其上,文曰“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细若蚊足,钩画了了,其色墨。
又用篆章一,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为箬篷,为楫,为炉,为壶,为手卷,为念珠各一;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而计其长曾不盈寸。
盖简桃核修狭者为之。
嘻,技亦灵怪矣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