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
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
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
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
遂以告官司。
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
榜掠备至。
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
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
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译文
随州大洪山镇有个叫李遥的人,他杀了人后就逃亡外地。过了一年,李遥来到秭归,在城中的集市上,他看到有个在出售拐杖的人,因为价钱便宜,就用几十枚铜钱买了下来。这时秭归城中恰好又有一个村民被人所杀,官府正在急于抓捕凶手。被害人的儿子在街上看见李遥,识出了拐杖,说:“这是我父亲的拐杖。”于是就向衙门报了案。衙役们把李遥逮住,经验证,果然是被害人的拐杖,一切拷打的手段都用尽了。李遥确实是买的拐杖,然而卖拐杖的人已不见了,李瑶无法还给自己清白。官府于是又对李遥进行审问,问李遥是哪里人,李遥知道无法隐瞒,就说出自己的真实住址。秭归县衙与随州地方官府取得联系后,得知此人就是大洪山杀人潜逃的嫌犯,于是大洪山杀人案告破。最终不知道那个卖拐杖的人是谁。集市上的人千千万万,而李遥恰巧遇到卖拐杖的人,就此牵连到他的过去导致隐情败露,这一件事也真的蹊跷啊。
注释
随州:地名,在今山西介休县东。逾年:第二年。秭归:地名,在今湖北省西部。至:到。数:几。是:这。适:正好,恰好。为:被。验:检验。榜掠备至:受尽拷打。实:确实通:押送到。败:败露。怪:对..........感到奇怪。
猜您喜欢
古人铸鉴,鉴大则平,鉴小则凸。
凡鉴凹则照人面大,凸则照人面小。
小鉴不能全视人面,故令微凸,收人面令小,则鉴虽小而能全纳人面。
仍复量鉴之小大,增损高下,常令人面与鉴大小相若。
此工之巧智,后人不能造。
比得古鉴,皆刮磨令平,此师旷所以伤知音也。
世有透光鉴,鉴背有铭文,凡二十字,字极古,莫能读。
以鉴承日光,则背文及二十字皆透,在屋壁上了了分明。
人有原其理,以谓铸时薄处先冷,唯背文上差厚后冷,而铜缩多。
文虽在背,而鉴面隐然有迹,所以于光中现。
予观之,理诚如是。
然余家有三鉴,又见他家所藏,皆是一样,文画铭字无纤异者,形制甚古。
唯此鉴光透,其他鉴虽至薄者,皆莫能透。
意古人别自有术。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
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
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寡助之至,亲戚畔之。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
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故虽有名马,祇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祇辱一作:只辱)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食马者通:饲)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呜呼!
其真无马邪?
其真不知马也!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
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
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
晔曰:“杀人者汝也!”
囚佯为不知所以。
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
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
囚无以对。
先取山西十二州,别分牙将打衙头。
回看秦塞低如马,渐见黄河直北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