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
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
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
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
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
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译文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
注释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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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有善口技者。
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众宾团坐。
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一下,满坐寂然,无敢哗者。
遥闻深巷中犬吠,便有妇人惊觉欠伸,其夫呓语。
既而儿醒,大啼。
夫亦醒。
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
又一大儿醒,絮絮不止。
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夫叱大儿声,一时齐发,众妙毕备。
满坐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
未几,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
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
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
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
两儿齐哭。
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犬吠。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
凡所应有,无所不有。
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
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
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
扁鹊见蔡桓公,立有间,扁鹊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
桓侯曰:“寡人无疾。“
扁鹊出,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桓侯不应。
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复见,曰:“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
桓侯又不应。
扁鹊出,桓侯又不悦。
居十日,扁鹊望桓侯而还走。
桓侯故使人问之,扁鹊曰:“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
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
居五日,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
桓侯遂死。
两牧童入山至狼穴,穴中有小狼二。
谋分捉之,各登一树,相去数十步。
少倾,大狼至,入穴失子,意甚仓皇。
童于树上扭小狼蹄、耳,故令嗥。
大狼闻声仰视,怒奔树下,且号且抓。
其一童嗥又在彼树致小狼鸣急。
狼闻声四顾,始望见之;乃舍此趋彼,号抓如前状。
前树又鸣,又转奔之。
口无停声,足无停趾,数十往复,奔渐迟,声渐弱;既而奄奄僵卧,久之不动。
童下视之,气已绝矣。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
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
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
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
狼乃止。
屠归。
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
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
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
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
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
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
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
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
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
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
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
狼自苫中探爪入。
屠急捉之,令不可去。
但思无计可以死之。
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
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
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
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