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
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译文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
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
《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
注释
故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shòu),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鸟兽之肉不登于俎(zǔ),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zào)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春:指鲁隐公五年(前)春季。公:指鲁隐公。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如:往。如:往。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鱼:通“渔”,动词,捕鱼。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驱”“弓区”)(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讲:讲习,训练。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材:材料,原料。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举:指行动。纳:纳入。轨物:法度和准则。度:计量。量:轨则,法度。章:通“彰”,彰明,发扬。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亟:多次,屡次。春蒐: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秋狝: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冬狩: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振旅:整顿部队。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登:装入,陈列。俎: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射:激矢及物曰射。山林:材木樵薪之类。川泽:菱芡鱼龟之类。资:材资也。皂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赏析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
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译文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
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
《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
注释
故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shòu),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鸟兽之肉不登于俎(zǔ),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zào)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春:指鲁隐公五年(前)春季。公:指鲁隐公。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如:往。如:往。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鱼:通“渔”,动词,捕鱼。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驱”“弓区”)(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讲:讲习,训练。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材:材料,原料。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举:指行动。纳:纳入。轨物:法度和准则。度:计量。量:轨则,法度。章:通“彰”,彰明,发扬。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亟:多次,屡次。春蒐: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秋狝: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冬狩: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振旅:整顿部队。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登:装入,陈列。俎: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射:激矢及物曰射。山林:材木樵薪之类。川泽:菱芡鱼龟之类。资:材资也。皂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赏析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遂往,陈鱼而观之。
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
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译文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
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
《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
注释
故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shòu),皆于农隙以讲事也。
鸟兽之肉不登于俎(zǔ),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zào)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春:指鲁隐公五年(前)春季。公:指鲁隐公。公元前年至公元前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如:往。如:往。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鱼:通“渔”,动词,捕鱼。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驱”“弓区”)(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讲:讲习,训练。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材:材料,原料。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举:指行动。纳:纳入。轨物:法度和准则。度:计量。量:轨则,法度。章:通“彰”,彰明,发扬。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亟:多次,屡次。春蒐: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秋狝: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冬狩: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振旅:整顿部队。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登:装入,陈列。俎: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射:激矢及物曰射。山林:材木樵薪之类。川泽:菱芡鱼龟之类。资:材资也。皂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赏析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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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
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
侨也惑之。
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
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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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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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从媵秦穆姬。
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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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
’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
叔向弗应,出不拜。
其人皆咎叔向。
叔向曰:“必祁大夫。“
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
何也?“
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
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
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
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
’《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
’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
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
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
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
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
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
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
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
晋侯合诸侯于扈,平宋也。
于是晋侯不见郑伯,以为贰于楚也。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与之事君。
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
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
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
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
往年正月,烛之武往朝夷也。
八月,寡君又往朝。
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
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
在位之中,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
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
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
’敝邑有亡,无以加焉。
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余几?
’又曰:‘鹿死不择音。
’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不德,则其鹿也。
铤而走险,急何能择?
命之罔极,亦知亡矣。
将悉敝赋以待于鯈,唯执事命之。
文公二年,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
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有罪也?
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晋巩朔行成于郑,赵穿、公婿池为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