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半阴气始,淅然云景秋。
蝉声入客耳,惊起不可留。
草草具盘馔,不待酒献酬。
士生为名累,有似鱼中钩。
赍材入市卖,贵者恒难售。
岂不畏憔悴,为功忌中休。
勉哉耘其业,以待岁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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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似上青冥,初疑蹑菡萏。
自无飞仙骨,欲度何由敢。
元和二年四月十三日夜,愈与吴郡张籍阅家中旧书,得李翰所为《张巡传》。
翰以文章自名,为此传颇详密。
然尚恨有阙者:不为许远立传,又不载雷万春事首尾。
远虽材若不及巡者,开门纳巡,位本在巡上。
授之柄而处其下,无所疑忌,竟与巡俱守死,成功名,城陷而虏,与巡死先后异耳。
两家子弟材智下,不能通知二父志,以为巡死而远就虏,疑畏死而辞服于贼。
远诚畏死,何苦守尺寸之地,食其所爱之肉,以与贼抗而不降乎?
当其围守时,外无蚍蜉蚁子之援,所欲忠者,国与主耳,而贼语以国亡主灭。
远见救援不至,而贼来益众,必以其言为信;外无待而犹死守,人相食且尽,虽愚人亦能数日而知死所矣。
远之不畏死亦明矣!
乌有城坏其徒俱死,独蒙愧耻求活?
虽至愚者不忍为,呜呼!
而谓远之贤而为之邪?
说者又谓远与巡分城而守,城之陷,自远所分始。
以此诟远,此又与儿童之见无异。
人之将死,其藏腑必有先受其病者;引绳而绝之,其绝必有处。
观者见其然,从而尤之,其亦不达于理矣!
小人之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是哉!
如巡、远之所成就,如此卓卓,犹不得免,其他则又何说!
当二公之初守也,宁能知人之卒不救,弃城而逆遁?
苟此不能守,虽避之他处何益?
及其无救而且穷也,将其创残饿羸之余,虽欲去,必不达。
二公之贤,其讲之精矣!
守一城,捍天下,以千百就尽之卒,战百万日滋之师,蔽遮江淮,沮遏(è)其势,天下之不亡,其谁之功也!
当是时,弃城而图存者,不可一二数;擅强兵坐而观者,相环也。
不追议此,而责二公以死守,亦见其自比于逆乱,设淫辞而助之攻也。
愈尝从事于汴徐二府,屡道于两府间,亲祭于其所谓双庙者。
其老人往往说巡、远时事云: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
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
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
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
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
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
此矢所以志也。“
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
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
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
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
即不屈。
张籍曰:“有于嵩者,少依于巡;及巡起事,嵩常在围中。
籍大历中于和州乌江县见嵩,嵩时年六十余矣。
以巡初尝得临涣县尉,好学无所不读。
籍时尚小,粗问巡、远事,不能细也。
云: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
尝见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久读此?
“嵩曰:“未熟也。
“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
“因诵嵩所读书,尽卷不错一字。
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以试,无不尽然。
嵩又取架上诸书试以问巡,巡应口诵无疑。
嵩从巡久,亦不见巡常读书也。
为文章,操纸笔立书,未尝起草。
初守睢阳时,士卒仅万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数万,巡因一见问姓名,其后无不识者。
巡怒,须髯辄张。
及城陷,贼缚巡等数十人坐,且将戮。
巡起旋,其众见巡起,或起或泣。
巡曰:“汝勿怖!
死,命也。
“众泣不能仰视。
巡就戮时,颜色不乱,阳阳如平常。
远宽厚长者,貌如其心;与巡同年生,月日后于巡,呼巡为兄,死时年四十九。“
嵩贞元初死于亳宋间。
或传嵩有田在亳宋间,武人夺而有之,嵩将诣州讼理,为所杀。
嵩无子。
张籍云。
龟之气兮不能云雨,龟之枿兮不中梁柱,龟之大兮只以奄鲁。
知将隳兮哀莫余伍,周公有鬼兮嗟余归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