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又称“音像资料”,是指借助电磁、光电、电子计算机设备等技术手段所记载和再现的声音、图像、数据等信息资料。中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定为诉讼证据的一种独立形式。在刑事诉讼实践中,特别是在刑事侦查中运用也十分广泛。可分为录音、录像、电脑数据以及红外线、中子束、激光等测验仪器提供的资料。使用时必须审查信息存贮、输出、转换等环节是否存在误差,资料内容有无人为篡改等情况。
汉语词典收录了近50万个词语,包含词语的解释、例句和翻译,词库仍在不断更新中。
词典数据主要来源于新华字典,以及通过机器学习从海量的互联网内容中挖掘出尚未被新华字典收录的流行词语,用于补充词库,方便大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