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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徐敬业讨武曌檄

唐代 · 骆宾王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
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
洎乎晚节,秽乱春宫。
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房之嬖。
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
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鸩母。
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
犹复包藏祸心,窥窃神器。
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贼之宗盟,委之以重任。
呜呼!
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
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
  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冢子。
奉先帝之成业,荷本朝之厚恩。
宋微子之兴悲,良有以也;袁君山之流涕,岂徒然哉!
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
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
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
海陵红粟,仓储之积靡穷;江浦黄旗,匡复之功何远?
班声动而北风起,剑气冲而南斗平。
喑呜则山岳崩颓,叱吒则风云变色。
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
  公等或家传汉爵,或地协周亲,或膺重寄于爪牙,或受顾命于宣室。
言犹在耳,忠岂忘心?
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
倘能转祸为福,送往事居,共立勤王之勋,无废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
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
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移檄州郡,咸使知闻。

分类: 古文观止  檄文  讽刺  写人 

骆宾王: 古文观止  檄文  讽刺  写人 

背景

光宅元年(684),武则天废中宗李显,另立李旦为帝,自己临朝称制;正想进一步登位称帝,建立大周王朝,李敬业,以已故太子李贤为号召,在扬州起兵,建立匡复府。骆宾王被罗致入幕府,为艺文令,军中的书檄,均出自他的手笔,此文即作于此时。

参考资料:
1、钟基,李先银,王身刚 .古文观止 :中华书局 ,2009 .

译文

那个非法把持朝政的武氏,不是一个温和善良之辈,而且出身卑下。当初是太宗皇帝的姬妾,曾因更衣的机会而得以奉侍左右。到后来,不顾伦常与太子(唐高宗李治)关系暧昧。隐瞒先帝曾对她的宠幸,谋求取得在宫中专宠的地位。选入宫里的妃嫔美女都遭到她的嫉妒,一个都不放过;她偏偏善于卖弄风情,象狐狸精那样迷住了皇上。终于穿着华丽的礼服,登上皇后的宝座,把君王推到乱伦的丑恶境地。加上一幅毒蛇般的心肠,凶残成性,亲近奸佞,残害忠良,杀戮兄姊,谋杀君王,毒死母亲。这种人为天神凡人所痛恨,为天地所不容。她还包藏祸心,图谋夺取帝位。皇上的爱子,被幽禁在冷宫里;而她的亲属党羽,却委派以重要的职位。呜呼!霍光这样忠贞的重臣,再也不见出现了;刘章那样强悍的宗室也已消亡了。“燕啄皇孙”歌谣的出现,人们都知道汉朝的皇统将要穷尽了;孽龙的口水流淌在帝王的宫庭里,标志着夏后氏王朝快要衰亡了。

注释

伪:指非法的,表示不为正统所承认的意思。临朝:莅临朝廷掌握政权。地:指家庭家族的社会地位。下陈:古人宾主相馈赠礼物陈列在堂下,称为“下陈”。因而,古代统治者充实于府库内宫的财物妾婢,亦称“下陈”。这里指武则天曾充当过唐太宗的才人。更衣:换衣。古人在宴会中常以此作为离席休息或入厕的托言。这里借以说明武则天以不光彩的手段得到唐太宗的宠幸。洎:及,到。晚节:后来。春宫:亦称东宫,是太子居住的地方,后人常借指太子。私:宠幸。嬖宠爱。蛾眉:原以蚕蛾的触须比喻女子修长而美丽的眉毛,这里借指美女。掩袖工谗:说武则天善于进谗害人。这里借此暗指武则天曾偷偷窒息亲生女儿,而嫁祸于王皇后,使皇后失宠的事(《新唐书·后妃传》)。狐媚:唐代迷信狐仙,认为狐狸能迷惑害人,所以称用手段迷人为狐媚。元后:正宫皇后。翚翟:用美丽鸟羽织成的衣服,指皇后的礼服。翚,五彩雉鸡。翟,长尾山鸡。聚麀:多匹牡鹿共有一匹牝鹿。麀,母鹿。这句意谓武则天原是唐太宗的姬妾,却当上了高宗的皇后,使高宗乱伦。虺蜴:指毒物。虺,毒蛇。蜴,蜥蜴,古人以为有毒。狎:亲近。邪僻:指不正派的人。忠良:指因反对武后而先后被杀的长孙无忌上官仪,褚遂良等大臣。弑君鸩:谋杀君王毒死母亲。其实史书中并无武后谋杀唐高宗和毒死母亲的记载。弑,臣下杀死君王。鸩,传说中的一种鸟,用其羽毛浸酒能毒死人。窥窃神器:阴谋取得帝位。神器,指皇位。君之爱子,幽之于别宫:指唐高宗死后,中宗李显继位,旋被武后废为庐陵王,改立睿宗李旦为帝,但实际上是被幽禁起来(事见《新唐书·后妃传》)。宗盟:家属和党羽。霍子孟:名霍光,西汉大臣,受汉武帝遗诏,辅助幼主汉昭帝;昭帝死后因无后,故而由昌邑王刘贺继位,刘贺荒嬉无道,霍光又废刘贺,更立宣帝刘病已,是安定西汉王朝的重臣(《汉书·霍光传》)。作:兴起。朱虚侯:汉高祖子齐惠王刘肥的次子,名刘章,封为朱虚侯。高祖死后,吕后专政,重用吕氏,危及刘氏天下,刘章与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等合谋,诛灭吕氏,拥立文帝,稳定了西汉王朝(《汉书·高五王传》)。祚:指皇位,国统。漦,涎沫。遽,急速。

赏析

艺术价值
  作为军用文书的檄文,本篇确实达到了“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文心雕龙·檄移》)的要求。首段历数武氏罪恶昭彰,警醒李唐社稷面临生死存亡之秋,为兴兵讨武铺垫了充足的理由,可谓“事昭而理辨”;次段接写敬业举义之名正言顺和兵威强盛之必胜无疑,可谓气盛京藩,文武响应,示之以大义,动之以刑赏,更是理直气壮,慷慨果断。
  首段分两层:先历数武氏之罪不容诛,紧扣首句一个”伪”字(篡位不合法、非正统)。第二层先以呼吁领起,前两段感叹王佐之臣已被杀尽,讥刺现有朝臣中再无霍光、刘章那样辅佐;以汉成帝后赵飞燕,周幽王褒拟为喻,直斥武后是亡国灭君的祸根,说明李唐社稷危在旦夕。为下段写兴兵讨武、匡扶唐室刻不容缓,做了有力铺垫。
  次段亦分两层,先写起兵之正义,再写其兵威之壮大。从多方面铺张扬厉,说明天时、地利、人和均占优势,必然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整段从道义之正和实力之强两方面来争取人心,理直气壮,慷慨磅礴,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骆宾王提出了文章的主人公——李敬业。敬业乃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的英国公徐世绩之后,所以骆宾王说:“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冢子。奉先帝之成业,荷本朝之厚恩。”寥寥数语就表明李敬业为国尽忠的决心,其言语使人信服,富有号召力。之后文章由痛诉武则天的暴行转而号召宗室功勋、人民大众团结起来反对武氏之暴行、拯救大唐江山水火之中。“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
  末段针对各方先示之以大义:前四句呼吁在朝诸君,皆厚蒙国恩重托,不论宗室异姓,讨逆义不容辞;接以“一抔之未干,六尺之孤安在”诘问,激发故君之思和新君之危,是动之以深情。再以“凡诸爵赏,同指山河”正面饵之以赏赐:以不察征兆,“后至之诛”怀之以刑罚。末句“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气势磅礴,充满必胜信心,成为后世经常引用的警句。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第一句话就表明了,武则天的伪善。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中少有的毒妇,其任用酷吏、奢靡淫乱、兴佛伤民,陷大唐锦绣山河于水深火热之中,屠杀皇室宗亲、功勋权贵,是一个双手粘满皇室和人民鲜血的屠夫、一个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暴君。骆宾王的《为李敬业讨武曌檄》乃反武之至文。文章从开头就直指武则天的种种恶性,精明简洁、鞭挞入理,将一个丑陋猥亵的毒妇形象展现在我们眼前。使读者愤恨、听者泣涕,皆哀大唐之不幸、怒武贼之淫虐。文章写武则天淫乱的“洎乎晚节,秽乱春宫”、“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等,将其靡乱不堪的私生活及为达目的兜弄色相、出卖肉体的事实交代的一清二楚,在我们的眼中出现了一个可比妓女的形象。如果仅仅如此,也不过是商纣王的妲己、周幽王的褒姒等惑主之狐姬耳。但事实并非如此,武则天还有很大的野心,“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自掌权以来残暴不仁,“近狎邪僻,残害忠良”。骆宾王如实的记录了其恶绩,“杀姊屠兄,弑君鸩母”,对于其罄竹难书的罪行骆只用了一句话形容:“神人之所共嫉,天地之所不容。”虽然仅止一句却概括了宇宙的一切,充分的说明武则天罪恶之深以为世人所不容。武则天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她的淫乱、她的残暴都是为了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包藏祸心,窥窃神器”。为了这样的终极野心武则天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大肆排除异己、任用亲信、屠杀宗室、罢黜功勋,致使大唐江山风雨飘摇,“霍子孟之不作,朱虚侯之已亡。燕啄皇孙,知汉祚之将尽。龙漦帝后,识夏庭之遽衰。”一时之间先代君王所打下来的大唐帝国几欲崩溃。
  以振奋人心之语、发人深省之言,刺武氏之痛处、壮义军之声望。并近一步形容反武的可能性必然性,“南连百越,北尽三河;铁骑成群,玉轴相接。”夸张的形容义军的强大威猛,既振奋己方的士气、争取民众的支持,又威慑敌军、打击武氏的气焰。提出“以此制敌,何敌不摧?以此图功,何功不克?”文章达到高潮,使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激情澎湃,读到此处尚感心动,可见当时之人。这是这篇檄文最鼓动人心之出,我们可以想象当年一个个热血男儿读及此处,投笔从戎、舍身报国的情景,可以说此处是文章的精华,是今古檄文的典范。在体会激情之后,话锋一转又循循善诱说服意志不坚定的亲贵,动只以情晓之以里,以无法回避和驳斥的话语再次强调讨武的必要,提出“共立勤王之勋,无废大君之命,凡诸爵赏,同指山河”。并指出“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与李室江山共存亡的必要,最后提出苍凉的提问,“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再次将文章带入小高潮,以发人深省的方式结局。
  《为李敬业讨武曌檄》笔力雄健,行文流畅,其名垂千古的文学价值向为学人所尊奉。或许其历数武氏罪状极具文献价值,在最终将武氏钉于历史的耻辱柱上功不可没。如果将此文印证于其创作时代,又会从其文里文外,体味出它隐涵深刻的历史文化命题。其中尤以社会权力的形成与维系、知识分子与当权者的关系,最为令人警醒。这方面的严酷,不仅构成了知识分子几千年来的困惑,同时也与几千年来知识阶层沉重而扭曲着的命运纠缠在一起,千古以下仍令人深思难解。
  本篇通体骈四俪六,不仅句式整饬而略显错综(四四四四、四四六六、六四六四、四六四六参差成趣;每句中的音步变化如四字句有二二结构,有一三结构;六字句有三三、三一二、二二二、二四、四二等结构),平仄相对而低昂有致(如“入门见嫉”四句,一三两句,二四两句平仄完全相反对应),对仗精工而十分自然(如“南连百越”对“北尽三河”,“海陵红粟”对“江浦黄旗”,不仅词性、句法结构相对,而且方位、地名、颜色等事类也相对),用典贴切委婉而不生硬晦涩(如用霍子孟、朱虚侯、赵飞燕、褒姒、宋微子,桓君山等典故),词采华艳赡富而能俊逸清新;尤其难得的是,无论叙事、说理、抒情,都能运笔如神,挥洒自如,有如神工巧铸,鬼斧默运,虽经锻炼而成,却似率然信口。音节美与文情美达到了高度统一,堪称声文并茂的佳作;与六朝某些堆砌典故藻饰、晦涩板滞、略无生气的骈体文,自有霄壤之别;而与王勃的《滕王阁序》,堪称骈文的双璧。
  全篇雄文劲采,足以鼓舞斗志;事彰理辩,足以折服人心。李敬业的举义,终被武则天的三十万大军彻底打垮了,骆宾王从此也“亡命不知所之”(《新唐书》本传),然而他的这篇檄文却传颂千古,具有不朽的艺术价值。
人文价值
  《为李敬业讨武曌檄》的巨大人文价值集中体现在其篇首,即历数武氏罪状的部分,不仅为历史提供了一个丑恶的统治样本,也提示了一些历史未解之谜。为方便叙述,将这一部分内容分句标识。其文曰:
  “1、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
  2、昔充太宗下陈,曾以更衣入侍。
  3、洎乎晚节,秽乱春宫。
  4、潜隐先帝之私,阴图后房之嬖。
  5、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
  6、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
  7、践元后于翚翟,陷吾君于聚麀。
  8、加以虺蜴为心,豺狼成性。
  9、近狎邪僻,残害忠良。
  10、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人神所同嫉,天地所不容。”够了。
  引文至此,已基本体现了该文的巨大价值——其可证实内容已足为世人提供一个道德败坏的掌权者的标本;而其不可证实部分,则给研究者指出了用力的方向。
  1、文章开头就将当时的现状与历史结合到了一起。现实是什么?皇帝已经成年,太后临朝称制与古制不合。更值得诧异的是,这个违制称制的太后的品行也很成问题。“性非和顺”确有所指。早年唐高宗为立武氏为后,欲废当时的皇后王氏,为此与大臣褚遂良见解不合。高宗出言叱退遂良,一直藏在帏帐之后的武氏出言道“何不扑杀此獠”。“地实寒微”或有数解。武氏之父地位本不甚高,她在自己家里因非正室所出,就更见低微。正因为此,武氏在太宗宫中只是一介才人,此其一。武氏被唐高宗从沙门超擢入宫,此其二。皇后、太后,都是应以母仪天下之面目面世,武氏显然与此无缘。此等人物临朝,实在是开了历史的大玩笑。
  2、进一步张扬武氏的来历。既然武氏曾为太宗所御,高宗再以其为妃为后,显然是高宗的不是了。当然,骆宾王的着眼点,并不在编排两位先帝的不是,只是着重强调武氏的尴尬出身。
  3、此句费解。昔人以为此晚节是相对于太宗朝而言。武氏以事太宗之身,再事高宗,确实称得上秽乱。但以武氏日后的荒淫习性来看,如果在高宗宫里,有秽闻传出亦属情理之中。
  4、此句又一次提到武氏身事两帝之事,并表明其原有的皇后地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来。联系到当年的皇后废立风波,武氏的个中伎俩当是朝野皆知的。
  5、6两句回顾了武氏登上皇后之位的简要过程及关键所在。确实如此。一向庸懦的唐高宗在废后立后一事上,表现了他绝无仅有的刚毅。其结果昭示,朝野的一片反对之声,也挡不住皇上的一意孤行。
  7句是5、6两句的结果。后半句前人解为,因武氏以一身事父子两帝,从而陷太宗、高宗父子于兽行。确实,若武氏只是隐事高宗,不示丑于世,纵使这种乱伦行径为人不齿,但若隐晦行事,总较之冠冕堂皇张扬于世让人容易咽下这口气。怎奈唐高宗喝了武氏的迷魂汤,非示丑于天下,这也叫无可奈何。或许前人的解释还不充分,高宗朝前期,曾由武氏授意,赐其长子、废太子燕王李忠死。而李忠的谋反罪名又显然不为朝野接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宗的此等兽行又是拜武氏所赐。
  8、此句为武氏品行定论,却并非臆断。武氏之毒也是大大有名的:为了搬倒王皇后,她不惜闷毙亲生女儿;如愿称后,她又将王皇后及萧妃斩去手足扔进酒缸溺毙;至于毒死亲生的儿子太子李弘,饿死儿媳等事,更是令人发指。
  9、此的前半句,前人多解为武氏重用李义府等奸人。此解不确。李等人士毕竟还是朝廷大臣,不能一概指为邪僻。在高宗乾封年间,武氏招道士郭行真出入禁中,行巫祝之事,被高宗发觉,差点酿成了一场废后风波。自汉武帝起,巫祝之事就被皇室严厉禁止。作为皇后,武氏以身犯事,尽管至骆宾王写此文时,年代已远,但仍是大罪一件。后半句无需解。长孙无忌、来济、韩瑗、褚遂良、于志宁都相继遭武氏陷害。
  10、此句的“姊、兄”可以指出其证据:姐指韩国夫人——武氏的同母姐,因与高宗有染,被武氏毒死;兄指武氏异母兄长武元庆、武元爽,堂兄武惟良、武惟运——此四人因早先对武氏母女无礼,及武氏立为皇后,升他们的官,他们毫不领情,终被武氏找罪名处死。而“君、母”二字一向无解。史料中也找不到武氏谋害高宗的明证。但武氏的长子太子李弘被毒死后,曾由高宗破例尊号为孝敬皇帝,这或可给弑君一辞提供弱证。鸩母一说,则没有丝毫痕迹。或许是骆宾王写作时为了与前句配对凑音节而作。但在此之前,其所列武氏罪状足以骇人听闻,骆宾王及其主使似没有必要编排一条伪证,使武氏罪状的整体真实性受到破坏。在没有证据而只能臆断的情况下,笔者猜测此事可能与韩国夫人之死有关。武氏毒死其姐,或会受其母杨氏的诘难,母因此而遭毒手。究竟如何,恐怕已成千古无解之谜了。
  行文至此,武氏之罪大恶极已无可辩驳。而问题也随之产生。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固然是昏君暴君层出不穷,但可以肯定,像武氏这样有如此之多的品行低劣、公开罪恶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从理论上讲,皇帝应是天下道德伦理的准绳。毫无疑问,以武氏为首的政权在道德上已经破产。即使以前没有破产,经过骆宾王这一番张扬也必定破产无疑。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道德破产的武氏政权曾有过任何意义上的权威削弱。据此是否可以这样说,一个政权的生存与否,道德因素并非至关重要。这样说确实令人吃惊,然而却是严酷的事实。那么,维系一个政权的要素究竟是什么呢?或曰,是权力带来的利益分配——当一个权力可以有效地予人以好处时,它总是能有效地运转,正是武则天时代,最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武则天不以杀功臣著称,但她杀功臣的数量之多,在历史上亦可名列前茅。这里所谓功臣,是指为其取得权力出过死力之人,其中有一大半为她所杀,过河拆桥的意味极重。值得一提的是,她如此作派,竟毫不担心会无人替她的政权效力。据传,确实有人为此提醒过她,可她的回答很耐人寻味,她以飞蛾扑火为譬,指出,尽管有飞蛾因扑火而死,并不能阻挡其它蛾子继续向火扑来,因为只要是蛾类,就非如此不可。原来如此,社会培养的士人都必须通过入仕才能体现其社会价值,难怪他们义无反顾地以能入朝为官为毕生追求。所以,尽管中国古话里就产生了“伴君如伴虎”之感叹,迫不及待以求伴君者,仍然多如过江之鲫。这或许与供需关系有涉,因为由皇权决定社会地位分配的数量,总是远远低于社会显在与潜在的求职人数。而在封建时代,知识分子欲为社会服务,除了入仕一道,竟再无其它出路。所谓“练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除了皇上的“恩典”,人们并没有其它途径。就是武则天本人,也是靠了笼络住唐高宗才一步一攫取权力、扩大权力的。深谙权力三味又修成正果的武则天之流,从骨子里轻贱知识分子和其它人才,先是使用他们,然后毫不留情地干掉他们,而绝无人才断档之虞。于是,在很多人还愿意为这个政权效力时,它是很难垮台的。这就是武氏政权岿然不动的秘密所在。同时,这种现实又印证了这样一条严酷的社会法则——不论社会精英受到何等程度的摧残,都不会使一个政权迅即崩溃。它所必须承受的代价,只是社会发展的停滞与社会生活的黑暗,而这一切灾难恰好是由社会底层,包括被摧残阶层最为深切地感受着。既然施虐者在施虐时没有任何直接损失,又怎能奢望这些暴虐会停止下来呢?
  除了对武氏的揭露,骆宾王文章还揭示了一个反抗者自身的问题,即,武氏的种种劣迹并非到骆宾王写作时才广为人知,为什么到李敬业起兵时才一下子提出清算总账呢。原来李敬业等人因触犯了武氏之法,遭到贬黜,一些心怀不满分子聚到一处,才酿成了一场大乱。那么,如果不是这样,武则天再有十倍罪恶,李敬业等也不会起事。于是,李敬业等人的反抗,并非只是出于公心义愤,完全是因为武则天革命革到了他们头上,严重损害了他们个人的既得利益,他们动了私心私愤,最终铤而走险。最妙不可言的是,他们居然也做成了这篇慷慨激昂的公论,尽管骨子里并不硬气。难怪武则天之流要看不起知识分子,只要他们可以依附,他们总是会安之若素,依附不成时,才会发难,而这种发难又多半成不了事。所谓秀才造反,十九不成。更有甚者,李敬业造反不成,自己人头落地、全家灭门不算,连祖坟都让武则天扒了。想当初,正是李敬业的祖父李绩一言九鼎,为武则天当上皇后铺平了道路,并为武则天主持史无前例的封后加冕仪式,其对武氏的贡献应是无与伦比的,其最后竟落得个掘墓鞭尸的下场。凡为武则天出力的人,多没有好下场。不知是报应,还是为虎作伥的必然结果,中国历史已提供了太多这方面的范例。也许正是这种不良预后,使得整个社会保持了一份良知,也使恶势力的膨胀有度可限。无论怎么说,武则天政权持续时间之长还是令人惊异的。由于武氏早先的卑微以及其追逐权力的行径,受到绝对多数的朝廷正统势力的强烈抵制,故武氏政权对所谓的正派人士有一种天然的敌视。如同武氏本人唯权是务、品行俗劣一样,武则天时代朝中的下三滥也异乎寻常的多。并且这些下三滥根本不屑以假仁假义的面目出现,处处以丑恶本色招摇得势,整个朝廷乌烟瘴气,有正义感及有才干的人处处受倾轧,常常处于下风,且人材凋零。就在这种状态下,武则天的政权经历了诸多的外忧内患,策动了无数次腥风血雨,竟是无往而不利。是不是那些品行极差之人身负治国之才呢?当然不是。那些败类充其量只能是构成武氏权力,并为其壮大声势,而事关天下气运的国计民生料理,又非正派人士料理不可。于是,历史又产生了一个奇异现象,即,尽管在相当多数的情况下,有才干的正直人士饱受摧残,仿佛生物生理上的代偿功能一般,那些幸免于难的知识管理人才超负荷超水平的运作,在极度不利的条件下,完成了那些看来无法完成的事,终于维系了社会不至于崩溃。
  如同历史上多数暴君一样,武则天的政权基本上没有输给任何政治势力,只是由于时间的自然法则而终结。于是,一千多年前由骆宾王《讨武氏书》揭示的诸多命题,始终占据着人们的思考。人们沉痛地发现,此问题尚未因时代的演进而得到彻底解决。所幸的是,现在的知识阶层已可以不通过仕途而实现自身的价值。
  骆宾王《讨武檄文》流传千古,而李敬业的讨武战争,在华夏军事史上却难觅其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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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叶悬履,飞向洛阳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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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者故固不受,则又固请,然後命吏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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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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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谓权门者,自岁时伏腊,一刺之外,即经年不往也。
闲道经其门,则亦掩耳闭目,跃马疾走过之,若有所追逐者,斯则仆之褊衷,以此长不见怡於长吏,仆则愈益不顾也。
每大言曰:「人生有命,吾惟有命,吾惟守分而已。
」长者闻之,得无厌其为迂乎?
  乡园多故,不能不动客子之愁。
至于长者之抱才而困,则又令我怆然有感。
天之与先生者甚厚,亡论长者不欲轻弃之,即天意亦不欲长者之轻弃之也,幸宁心哉!

分类: 古文观止  议论  劝慰  书信 

捕蛇者说

唐代 · 柳宗元

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然得而腊之以为饵,可以已大风、挛踠、瘘疠,去死肌,杀三虫。
其始太医以王命聚之,岁赋其二。
募有能捕之者,当其租入。
永之人争奔走焉。
  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
问之,则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为之十二年,几死者数矣。“
言之貌若甚戚者。
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
余将告于莅事者,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
蒋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将哀而生之乎?
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自吾氏三世居是乡,积于今六十岁矣。
而乡邻之生日蹙,殚其地之出,竭其庐之入。
号呼而转徙,饥渴而顿踣。
触风雨,犯寒暑,呼嘘毒疠,往往而死者,相藉也。
曩与吾祖居者,今其室十无一焉。
与吾父居者,今其室十无二三焉。
与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无四五焉。
非死则徙尔,而吾以捕蛇独存。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哗然而骇者,虽鸡狗不得宁焉。
吾恂恂而起,视其缶,而吾蛇尚存,则弛然而卧。
谨食之,时而献焉。
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尽吾齿。
盖一岁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则熙熙而乐,岂若吾乡邻之旦旦有是哉。
今虽死乎此,比吾乡邻之死则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
吾尝疑乎是,今以蒋氏观之,犹信。
呜呼!
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
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饥渴而顿踣一作:饿渴)

分类: 古文观止  生活  赋税 

边城落日

唐代 · 骆宾王

紫塞流沙北,黄图灞水东。
一朝辞俎豆,万里逐沙蓬。
候月恒持满,寻源屡凿空。
野昏边气合,烽迥戍烟通。
膂力风尘倦,疆场岁月穷。
河流控积石,山路远崆峒。
壮志凌苍兕,精诚贯白虹。
君恩如可报,龙剑有雌雄。

驳复仇议

唐代 · 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

分类: 古文观止  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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