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哲學術語,指存在於主體之外的客觀事物。
2.主體的認識對象和活動對象。相對於主體而言。
3.法律上指權利或義務的行使對象,或犯罪行為所侵害的對象。如財產、人的行為、社會關系。
主客體 主體和客體 主體與客體 主客體關系 客體對象 同一性 認識主體 存在物 權利客體 物質性 主體與對象 主體間性 對象化 構成性 主體客體 行為客體 主體性 客體化 主觀認識 直接客體 犯罪客體 認識客體 行為主體 建構性 客觀屬性 法益 審美主體 保護法益 刑法規範 客觀對象
這是一個相似詞在線查詢工具,為用戶提供相似詞查詢服務,返回的結果包含了近義詞、反義詞和同義詞。
該工具常用於寫作輔助(關鍵詞聯想)和論文降重(同義詞替換)。
本網站收錄了最新版的新華字典,以及通過全網數據挖掘出海量的中文詞條,並對數據進行持續更新,保證查詢的效果與時俱進。
什麼是相似詞?
相似,指類似的意思,按日常習慣用法,相似詞一般指同義詞,也可能包含反義詞(因為屬於同一類型的詞語)。
1. 近義詞指意思相近,但不完全相同的詞,比如:“開心”和“高興”、“謙虛”和“謙遜”、“滿意”和“欣慰”。
2. 反義詞是指兩個意思相反的詞,比如:“真”和“假”,“美”和“醜”。
3. 等義詞指意思完全相同的詞。
4. 同義詞包括近義詞和等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