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
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
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
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
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
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
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
虽有贲、育,无所复施。
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
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
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
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
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
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
遂舍之。
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
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
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
何则?
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
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
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
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
呜呼!
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背景
宋仁宗嘉佑五年,苏轼被任命为河南福昌县今河南伊阳西主簿属正九品。苏轼未赴任,经欧阳修、杨畋等推荐,寓居怀远驿,精心准备制科考试。试前,苏轼上杨畋、富弼等人二十五篇《进策》、二十五篇《进论》,《留侯论》就是《进论》中的一篇。
译文
古时候被人称作豪杰的志士,一定具有胜人的节操,(有)一般人的常情所无法忍受的度量。有勇无谋的人被侮辱,一定会拔起剑,挺身上前搏斗,这不足够被称为勇士。天下真正具有豪杰气概的人,遇到突发的情形毫不惊慌,当无原因受到别人侮辱时,也不愤怒。这是因为他们胸怀极大的抱负,志向非常高远。
张良被桥上老人授给兵书这件事,确实很古怪。但是,又怎么知道那不是秦代的一位隐居君子出来考验张良呢?看那老人用以微微显露出自己用意的方式,都具有圣贤相互提醒告诫的意义。一般人不明白,把那老人当作神仙,也太荒谬了。再说,桥上老人的真正用意并不在于授给张良兵书(而在于使张良能有所忍,以就大事)。
在韩国已灭亡时,秦国正很强盛,秦王嬴政用刀锯、油锅对付天下的志士,那种住在家里平白无故被抓去杀头灭族的人,数也数不清。就是有孟贲、夏育那样的勇士,没有再施展本领的机会了。凡是执法过分严厉的君王,他的刀锋是不好硬碰的,而他的气势是不可以凭借的。张良压不住他对秦王愤怒的情感,以他个人的力量,在一次狙击中求得一时的痛快,在那时他没有被捕被杀,那间隙连一根头发也容纳不下,也太危险了!
富贵人家的子弟,是不肯死在盗贼手里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生命宝贵,死在盗贼手里太不值得。张良有超过世上一切人的才能,不去作伊尹、姜尚那样深谋远虑之事,反而只学荆轲、聂政行刺的下策,侥幸所以没有死掉,这必定是桥上老人为他深深感到惋惜的地方。所以那老人故意态度傲慢无理、言语粗恶的深深羞辱他,他如果能忍受得住,方才可以凭借这点而成就大功业,所以到最后,老人说:“这个年幼的人可以教育了。”
楚庄王攻打郑国,郑襄公脱去上衣裸露身体、牵了羊来迎接。庄王说:“国君能够对人谦让,委屈自己,一定能得到自己老百姓的信任和效力。”就此放弃对郑国的进攻。越王勾践在会稽陷於困境,他到吴国去做奴仆,好几年都不懈怠。再说,有向人报仇的心愿,却不能做人下人的,这是普通人的刚强而已。那老人,认为张良才智有余,而担心他的度量不够,因此深深挫折他年轻人刚强锐利的脾气,使他能忍得住小怨愤去成就远大的谋略。为什么这样说呢?老人和张良并没有平生的老交情,突然在郊野之间相遇,却拿奴仆的低贱之事来让张良做,张良很自然而不觉得怪异,这本是秦始皇所不能惊惧他和项羽所不能激怒他的原因。
看那汉高祖之所以成功,项羽之所以失败,原因就在于一个能忍耐、一个不能忍耐罢了。项羽不能忍耐,因此战争中是百战百胜,但是随随便便使用他的刀锋(不懂得珍惜和保存自己的实力)。汉高祖能忍耐,保持自己完整的锋锐的战斗力,等到对方疲敝。这是张良教他的。当淮阴侯韩信攻破齐国要自立为王,高祖为此发怒了,语气脸色都显露出来,从此可看出,他还有刚强不能忍耐的气度,不是张良,谁能成全他?
司马迁本来猜想张良的形貌一定是魁梧奇伟的,谁料到他的长相竟然像妇人女子,与他的志气和度量不相称。啊!外柔内刚,这就是张良之所以成为张良吧!
注释
节:节操。匹夫:普通人。见辱:受到侮辱。卒然:突然。卒,通“猝”。所挟持者甚大:谓胸怀广阔,志意高远。挟持,指抱负。
子房:张良,字子房。因佐刘邦建立汉朝有功,封留侯。受书:接受兵书。书,指《太公兵法》。圯上:桥上。老人:指黄石公。《史记·留侯世家》:“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直堕其履圯下。顾谓良曰:‘孺子,下取履!’良愕然,欲殴之;为其老,强忍,下取履。父曰:‘履我!’良业为取履,因长跪履之。父以足受,笑而去。”后老父约见张良于桥上,张良两次迟到,受到老父的责备。第三次张良“夜未半”即往,老父喜,送他一部书,说:“读此则为王者师矣。后十年兴,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谷城,山下黄石即我矣。”语毕,老父即离去。次日张良“视其书”,才知道是《太公兵法》。隐君子:隐居的高士。观其:瞧他。其,指黄石公。微:略微,隐约。见:同“现”。以为鬼物:因黄石公的事迹较为离奇,语或涉荒诞,故有人认为他是鬼神之类,王充《论衡·自然》:“或曰······张良游泗水之上,遇黄石公,授公书。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
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谓秦王残杀成性,以刀锯杀人,以鼎镬烹人。夷灭:灭族。贲、育:孟贲、夏育,古代著名勇士。无所复施:无法施展本领。其势未可乘:谓形势有利于秦,还没有可乘之机。而逞于一击之间:《史记·留侯世家》载“秦灭韩”,张良“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为韩报仇······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甚急,为张良故也。”其间不能容发:当中差不了一根毛发。比喻情势危急。
千金之子:富贵人家的子弟。不死于盗贼:不会死在和贼的拼搏上。不足以死:不值得因之而死。伊尹太公之谋:谓安邦定国之谋。伊尹辅佐汤建立商朝。吕尚(即太公望)是周武王的开国大臣。荆柯聂政之计:谓行刺之下策。荆柯刺秦王与燕政刺杀韩相侠累两事,俱见《史记·刺客列传》。鲜腆:无礼,厚颇。孺子可教也:谓张良可以教诲。
“楚庄王伐郑”六句:楚庄王攻克郑国后,郑伯肉祖牵羊以迎,表示屈服。楚庄王认为他能取信于民,便释放了他,并退兵,与郑议和。事见《左传》宜公十二年。肉祖,袒衣阵体。“勾践之困于会稽”三句:《左传》哀公元年:“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越军曾击败吴军于此)也。遂入越。越王(勾践)以甲循五千,保于会稽(山),使大夫种因昊大宰萦以行成。······越及吴平。《国语·越语下》载勾践“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三年而吴人遣之。”归臣妾于吴,谓投降吴国为其臣妾。报人:向人报仇。非有生平之素:犹言素昧平生(向来不熟悉)。仆妾之役:指“取履”事。油然:盛兴貌。此谓悦敬之心油然而生。
轻用其锋:轻率地消耗自己的兵力。弊:疲困,衰败。“当淮阴破齐”三句:《史记·淮阴侯列传》:汉四年,韩信破齐,向刘邦请封“假王”,“当是时,楚方急围汉王于荣阳,韩信使者至,发书,汉王大怒,骂日:‘吾困于此,旦暮望若来佐我,乃欲自立为王!’”张良赶紧提醒他不能得罪韩信。刘邦醒悟,便封韩信为齐王以笼络他。韩信后降封为淮阴侯,故称为淮阴。非子房其谁全之:不是张良,谁又能来保全他呢?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二句:《史记·留侯世家》:“太史公日:‘余以为其人计魁梧奇伟,至见其图,状貌如妇人好女。’”不称,不相称。
赏析
该文系1061年(宋仁宗嘉祐六年),作者为答御试策而写的一批论策中的一篇。根据《史记·留侯世家》所记张良圯下受书及辅佐刘邦统一天下的事例,论证了“忍小忿而就大谋”、“养其全锋而待其敝”的策略的重要性。文笔纵横捭阖,极尽曲折变化之妙,行文雄辩而富有气势,体现了苏轼史论汪洋恣肆的风格。
“孺子可教”的典故即源于张良圯上受兵书之事。这个故事具有一定的神话色彩,以司马迁的才华慧识,以神怪入史且于篇末加以评注,常令后人对太史公秉笔直录产生怀疑。其实,早在宋代就有苏轼写了一篇《留侯论》,对此作了合乎情理的解释和发挥。
苏轼在文中独辟蹊径,化腐朽为神奇。依苏轼之意,圯上老人并非司马迁之所谓鬼物,而是秦代有远见卓识的隐君子,他的出现其意也不在授书,而是有意试一试张良的隐忍度的。张良曾在博浪沙行刺秦皇。事败之后隐姓埋名逃至下邳,圯上老人对此深为惋惜,特意用傲慢无礼的态度狠狠地挫折他。结果他能够忍耐,说明还是有可能成就大事的,所以圯上老人称他“孺子可教矣”。经苏轼这么解释,此事就具有了可信性。相比之下,司马迁对这段轶闻也是十分厚爱的,但他没有破除其封建迷信的神秘光环。苏轼之高明,终于使这段佳话点石成金。
这篇散文是苏轼早年所作,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的博闻才识和独具匠心。文章的主旨在于阐发“忍小忿而就大谋”,为使论点具有说服力,作者广征史实,不仅引用了郑伯肉袒迎楚,勾践卧薪尝胆等善于隐忍的正面典型,而且引项羽、刘邦等不善于隐忍的反面典型,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论证发挥。作者引证史实层层递进,流转变化,不离其宗,抓住留侯能忍这一主线,进一步阐明张良能忍的效果是助高祖成就帝王大业。这篇文章能开能合,气势俊逸奔放,虽只有短短七百字,但言简意赅,分析透彻,鞭辟入里,显示了青年苏轼杰出的文学才华,千百年来成为立论文章的典范。
诗有诗眼,文也有文眼,尤其是立论文章,这篇文章开宗明义即亮出了“文眼”:“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这句话凝结了青年苏轼对世事人生波折的经验,有意无意之中为以后的奋斗撰写了座右铭。苏轼当年,屡遭贬谪,正是以忍为大德,才造就一个词、文、诗、书、画多方面的全才;也正由于此,才为宋代文坛上开创了独具一格的豪放派。因此可以说,作者明写留侯之忍,实际上是以古喻今,告诫自己不能锋芒太露,面对复杂人生只有以忍才能成就大业。
苏轼这篇论文还给读者一个启示,好的素材还要善于运用,即使是文学大家也不能等闲视之,也需要有一个深入分析反复提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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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
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
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
众不能堪,抶而仆之。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
中丞匿于溷藩以免。
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
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
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
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
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
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
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
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
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云鬟倾倒,醉倚阑干风月好。
凭仗相扶,误入仙家碧玉壶。
连天衰草,下走湖南西去道。
一舸姑苏,便逐鸱夷去得无。
月日,愈再拜:天地之滨,大江之濆,有怪物焉,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匹俦也。
其得水,变化风雨,上下于天不难也。
其不及水,盖寻常尺寸之间耳,无高山大陵旷途绝险为之关隔也,然其穷涸,不能自致乎水,为獱獭之笑者,盖十八九矣。
如有力者,哀其穷而运转之,盖一举手一投足之劳也。
然是物也,负其异於众也,且曰:“烂死于沙泥,吾宁乐之;若俯首贴耳,摇尾而乞怜者,非我之志也。“
是以有力者遇之,熟视之若无睹也。
其死其生,固不可知也。
今又有有力者当其前矣,聊试仰首一鸣号焉,庸讵知有力者不哀其穷而忘一举手,一投足之劳,而转之清波乎?
其哀之,命也;其不哀之,命也;知其在命,而且鸣号之者,亦命也。
愈今者,实有类于是,是以忘其疏愚之罪,而有是说焉。
阁下其亦怜察之。
举酒属雩泉,白发日夜新。
何时泉中天,复照泉上人。
二年饮泉水,鱼鸟亦相亲。
还将弄泉手,遮日向西秦。
笙磬分均上下堂,游鱼舞兽自奔忙。
朱弦初识孤桐韵,玉琯犹闻秬黍香。
万事今方咨伯始,一斑亦我愧真长。
此生会见三雍就,无复寥寥叹未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
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
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
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
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
何者?
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
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
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
是惑于礼也甚矣。
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
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
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
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
又安得亲亲相仇也?
《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
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
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
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
谨议。